江西:评定“旅游强县” 明年也将有规可依

14.12.2013  13:25

    12月13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该局批准发布了《旅游强县评定规范》江西省地方标准,并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旅游强县评定规范》江西省地方标准,一方面从年接待旅游者、政府管理及规划、投资、安全等必备条件对旅游强县起点给予限定,另一方面又从旅游经济发展水平、旅游产业定位与政府主导机制、旅游产业综合带动功能、旅游开发、市场营销与环境保护、旅游设施与服务功能、旅游质量监督与市场监管、旅游行业精神文明与旅游教育培训等指标进行详细界定。省旅游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旅游强县评定规范》的发布实施将在整合旅游资源与旅游市场,建立长效测评机制,全方位地调动县域旅游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来源:江南都市报 记者张祖珍、实习生杨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