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试点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13.10.2016  14:37

  10月8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我省选取宜春市、抚州市、兴国县和安福县试点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旨在摸清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及其变动情况,为具有江西特色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反映自然资源在核算期初、期末的存量水平以及核算期间的变化量。核算期为每个公历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我省提出,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纳入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与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重大制度相衔接。

  我省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的核算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林木资源和水资源。试点编制工作至12月底结束。根据试点经验,我省有关部门将研究扩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核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