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部署工程质量治理:违法发包将严处

05.09.2014  10:49

    9月4日下午,江西省住建厅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急部署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明确五方质量终身责任

    会议明确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监理总监等五方质量终身责任。

    会议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为契机,坚决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实行警示约谈制度,严肃认真地开展质量责任追究,加强处罚力度。各地要对辖区内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和纠正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转让、出借资质、挂靠以及压级压价、恶意竞争等行为。

    对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既要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还要采取限制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行政管理措施。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实现全过程、无缝隙监管。

    远程视频在线即时监控

    江西还将改变过去事先发通知、打招呼、定项目的检查方式,提倡采取随机、飞行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管,增加威慑力。充分利用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和在建工程远程视频在线即时监控系统,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测,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对涉及工程实体质量的钢筋、预拌混凝土等建材、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和涉及工程安全重大风险源要加大抽查、巡查的力度,进行拉网式检查,避免出现质量监管漏洞,确保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原题:建设单位违法发包将严处 江西部署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