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成果显著 2014年生产总值或超9000亿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2月11日南昌讯(记者 胡康林)回首国务院正式批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五年,江西大力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已初步走出了一条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路子,带动全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龙头作用逐步显现。2014年上半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实现生产总值3787亿元,预计全年将突破9000亿元,人均GDP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持续引领全省全面建成小康进程。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蓝图 (资料图)
发展平台不断聚焦 龙头昂起扬优成势
五年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取得优异成绩。围绕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江西以昌九区域为核心,多极支撑、多元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逐步完善,全省“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的区域发展战略格局基本形成;昌九一体化实现良好开局,规划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和产业互补对接等各方面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初步成效。
随着昌九一体化的有力推进,昌九地区经济持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势头,昌九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今年1-9月,昌九两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770.3亿元,占全省比重为34.9%,比2012年提高0.8个百分点;昌九财政总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省比重为33.6%、34%、35.8%、41.6%和44%,分别比2012年提高2.8、1.5、1.1、1.8和1.7个百分点。
生态工程接力实施 生态环境优势巩固提升
江西紧紧围绕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 大力实施“五河一湖”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造林绿化工程、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农村清洁工程以及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等重大工程,持续开展“净水”、“净空”、“净土”行动,为构建长江中下游水生态屏障作出了积极贡献。在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中,鄱阳湖区连续4年实现“三无一杜绝”,并加快推进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加快发展光伏发电、风电、水电和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
通过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和一系列重大举措,江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区内湿地公园由3个增加到24个、湿地面积由46937.5公顷增加到74309.8公顷;建有林业自然保护区70处,其中国家级5处;区内38个县(市、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全省森林覆盖率由60.05%提高到63.1%,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由76.3%提高到80.8%,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Ⅱ级标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转型升级增效提速 绿色产业体系加快构建
五年来,江西大力发展产业集群,着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构建以绿色工业、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区内三次产业结构由2009年的10.2:54.6:35.2优化调整至2013年的8.2:56.2:35.6。
工业方面,着重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广绿色能源技术。农业方面,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清洁化生产,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深化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服务业方面,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现代金融、文化创意等产业,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提出建设旅游强省的奋斗目标,主打“江西风景独好”的品牌,江西正成为全国知名的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区。
同时,坚持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大力推进科技协同创新,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狠抓项目建设、延伸产业链、构建技术创新链等系列超常规举措,在科技前沿和重点领域展开布局,形成了多项科技特色产业基地;建立水稻国家工程实验室、稀有钨业集团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14个,航空、光伏、锂电、LED照明、生物医药等行业的部分骨干企业技术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开放合作全面推进 战略品牌效应逐步放大
随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战略的深入实施,我省与国家部委(央企)和兄弟省市的对接合作不断加强。五年来,先后有60多个国家部委、央企、金融机构和科研院所与江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13年启动新一轮央企入赣工程,当年即签约项目137个,总投资2860亿元。借助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国家战略,积极打造世界低碳与生态经济大会、世界名湖大会、鄱阳湖国际生态文化节、环鄱阳湖国际自行车赛等重大国际交流平台,密集推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重大生态工程和产业项目。
此外, 江西积极参与多区域合作,务实推进泛珠三角、长三角和周边省市经济合作,对接融入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全面纳入长江经济带通关一体化改革。同时,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对接融入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具体实施意见,努力提升江西发展新优势。今年上半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实际利用外资25亿美元,同比增长10.9%,占全省的54.3%。
制度创新不断深化 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为切实用好用活国家赋予的“先行先试权”,江西积极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制定实施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环保法规,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纳入法制化的轨道。2013年在全国率先建立绿色考核体系,对重点开发区、农业主产区、重点生态区的发展定位,相应设置三类考核体系,并开展南昌、九江重点污染防治区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建立健全跨界污染联合治理机制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此外,江西还推进资源要素价格改革试点,出台了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统一政策,合理制定和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实行了阶梯水价制度,对淘汰类、高耗能的企业生产用电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积极开展各类生态补偿试点,划定设立“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保护区;开展林权交易试点;积极推进地方公益林补偿试点,并在南昌、九江、新余等地开展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补偿试点。
同时,在南昌、新余、景德镇等10多个城市开展了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低碳城市、水生态文明城市、智慧城市等国家级重大改革试点。在共青城、丰城、鄱阳等6个县市开展省直管县改革试点;2013年起在永修云山开发区等首批6个工业园区开展省级清洁化工业园区试点。
生态文明创建方面,广泛深入开展以生态城市、绿色乡村、生态文化为载体的生态文明社会创建工作。鹰潭市、抚州市、新干县、高安市八景镇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新余、抚州获批国家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等各项省级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饭店、绿色企业等各种形式的基层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普遍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