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酒后签订代驾合同有效吗?

09.03.2015  02:32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个春节很多有车一族都做到了。然而,喝酒之后请来代驾,这春节刚过,麻烦就来了:代驾司机出交通事故了,双方闹了起来。

  而接下来,一切将进入法律说法中:代驾服务合同的签订是否一个电话就可以确定完成,是否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要签的话,是饭前还是饭后?是代驾者本人签字还是他人代签?醉酒者签了字不认账又怎么办?醉酒者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存在民事行为能力欠缺,在醉酒状态下醉酒者与代驾者之间签订的民事合同是否可事后撤销?

  文/高菁 江南都市报记者叶伟

  代驾发生交通事故 钱由谁来赔?

  今年春节大年初四,李军参加高中同学15周年聚会,由于从老家到县城有段路程,李军还是决定开车前往,并打算酒后请代驾。

  饭后,李军醉了,询问酒店可联系代驾后,李军同意由代驾帮自己开车。然而,由于代驾对李军的高档车不太熟悉,在途中由于操作不当,撞上了路人王某某。

  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李军的车辆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责。而这几天,李军一直无法安心上班,因为伤者王某某还在医院里住着,医药费等还等待赔偿,而当时的代驾司机陈某却坚持认为,自己只是一个代驾,虽然是驾驶员,不对交通事故负任何责任。

  那么,李军酒后没有驾车,代驾惹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该由谁承担?就此,南昌市东湖区法院高菁分析认为,酒后代驾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应根据不同情况按不同法律关系处理。车主临时花钱雇人代驾,双方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车主投保的险种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车主负责。但是,如果代驾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如果车主事先和代驾公司签订了代驾服务书面合同,双方系委托合同关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不足以赔偿的,赔偿责任由代驾公司承担。

  被代驾送回家 车上高档相机丢了

  而这几天,家住南昌的杨先生还在为代驾的事情讨说法。2月23日,杨先生酒后由酒店安排了一名代驾送回家。然而,第二天醒来后,杨先生发现放在车上的一台价值2万元的照相机不见了。于是,杨先生找代驾司机询问,但被告知没有拿。杨先生纳闷的是,这种事情发生了,他能不能找代驾司机或者提供代驾司机的酒店索赔?

  记者询问律师的观点,得到的答复是:可以。

  据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军介绍,某些酒店会专门为喝酒后的顾客免费提供代驾服务,属于餐饮消费的延伸服务,是消费行为的延续,是消费者与酒店之间的消费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车主请代驾,如果双方对车主身上财物和车内财物进行了清理和登记,代驾司机在提供代驾服务中发生财物丢失的,如不能证明是车主自身原因造成的,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代驾公司和代驾司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双方没有对财物进行清理和登记,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车主要对财物损失的事实和代驾司机的损害行为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如果车主确信代驾过程中车内财物丢失,可拒绝在服务单上签字,并通知代驾公司处理,也可直接报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行好友好心代驾 惹出不小麻烦

  餐桌上,经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你朋友不喝酒,待会车由他负责开,你就好好喝。”而南昌的郭先生就遇到这样一件事。某日,郭先生和朋友李先生去参加一个饭局,郭先生没能挡住朋友的劝,喝了些酒,而返回时便让滴酒未沾的李先生代为开车,郭先生爽快答应了。行驶过程中,车辆撞上了人行道上的行人蒋先生,蒋先生脑部、锁胸关节等处受伤,交警认定司机李先生承担全部责任。

  事后,李先生表示,自己只是好心帮朋友郭先生代驾,事故责任应该由郭先生承担。

  那么,这起好心帮忙惹出麻烦的李先生,有责任吗?

  据律师介绍,无偿代驾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在这种情况下,代驾者和车主是一种无偿帮工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使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故一般情况由车辆所有人负责,但当代驾者存故意或重大过失时,车辆所有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醉酒状态下叫来代驾有法律效力吗?

  从事代驾已有两年的刘师傅就很想知道这个答案,因为他就遭遇过一次经历,车主喝醉酒之后打电话叫他代驾,谈好了代驾费100元,但当刘师傅将车主送到家之后,对方只肯出50元,而且还称打个车回家也就30元。最气人的是,车主认为自己喝醉了酒,根本不知道是谁帮他叫的代驾,出这50元也是极不情愿的。

  那么,酒后状态、一个电话叫来的代驾,属于签下代驾合同吗?

  律师介绍说,目前,酒后代驾服务多为私人提供代驾服务,大家都是口头协议。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在酒后代驾服务中,醉酒的委托人在一些情况下,根本不具备监督能力,或者只是部分具备监督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订立是不充分的,合同的执行也是不可能完备的。即使格式化的合同对代理人的行为进行了限定,但是,因为委托人处于醉酒的状态,因此,很难对代理人的决策行为进行监督。

  但实际情况就是,酒后代驾就是因为喝了酒才请代驾,法律界目前基本上认同,酒后车主并不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即酒后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及后果是有意识的,所以一般来说合同是有效的。但在严重醉酒的情况下,若酒后顾客已经丧失了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及后果的判断能力,所签合同就不能被认为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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