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重大突发事件不能隐瞒

13.09.2016  14:36

  文/记者 金路遥

  中国江西网讯 9月12日,记者获悉,我省近日就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出台了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并提升政务开放参与水平,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决策公开

  ●加快行政程序立法进程,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推进各环节公开。

  ●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会议公开和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对于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决策前应向社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省市县级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部门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相关事项和文件。

  ●加快行政程序立法进程,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推进各环节公开。

  ●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会议公开和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对于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决策前应向社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省市县级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部门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相关事项和文件。

  管理公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各类执法信息全部纳入公开范围。

  ●推进监管情况公开,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监管信息公开。

  ●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资金、扶贫对象、扶贫成效、贫困退出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服务公开

  ●推动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进一步完善江西政务服务网功能,并向乡镇、街道、村居延伸。

  ●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医院、学校、公交、水电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原则,编制办事公开指南,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

  【开放机制】

  ●推进政府数据开放,优先推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企业登记监管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集中向社会开放。

  ●强化突发事件信息发布,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对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新闻通气会,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

  【保障措施】

  ●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体系,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鼓励省属高校开设政务公开课程,培养政务公开方面的专门人才。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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