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重点培育特色百强中心镇

17.10.2013  14:07

      江西省委、省政府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快百强中心镇建设推进镇村联动发展的意见》提出,该省将选择100个左右具有特色的中心镇 不含县城关镇 ,由省、市、县3级重点培育,加快构建新型城镇发展格局。

      据了解,百强中心镇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17年,中心镇建成区面积达到3平方公里以上,居住人口达到3万人以上;人均道路面积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15平方米、8平方米;用水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以上、70%以上、80%以上。

      江西省将通过多项保障措施,努力实现百强中心镇特色鲜明、发展领先、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发展目标。该省将加大产业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中心镇发展适合当地实际的工业、农产品加工、旅游等特色产业,优先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中心镇创业基地建设。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省级示范镇建设和中心镇规划编制;市、县(市、区)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心镇建设发展,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中心镇按规定计提各项基金后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在中心镇收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费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全部留镇用于公共设施建设;中心镇当年新增地方财政收入的60%以上留镇,有条件的地方可全部留镇。

      在土地政策上,江西省将优先安排省级示范镇和中心镇的建设所需用地;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此外,该省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县级部门下放中心镇行使,行政许可事项由县级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委托中心镇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