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起江西集中整治校车交通违法 有酒驾记录者禁驾校车

06.09.2015  09:16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 谢子玥 报道:9月4日,记者从省交通厅获悉,9月6日至15日,全省将开展“打非治违”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第四波次整治校车统一行动,预防和减少校车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开学后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校车驾驶人有“酒驾”记录者将注销其资格

  交警部门将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本地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开展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三排查”,发现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多发未接受处理的,将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驾驶校车;发现驾驶人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记满12分或者犯罪、“酒驾”、吸毒等记录的,坚决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并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排查校车标识是否齐全、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对校车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一律停运整改。

  全面排查校车行驶路线,对校车经过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缺少防撞护栏、防撞墙和减速带、提示警告标识标牌等安全设施,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立即报告政府,提出消除隐患建议,通报交通运输部门。

   校车超员者将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针对本地校车开行时间、路线特点,将部署警力,增设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加强上下学高峰交通指挥疏导,确保校车安全通行。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校车超员的,将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转运学生,消除违法状态并通报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

  此外,江西将联合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深入中小学校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和校车运营企业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把好校车出门关,坚决杜绝校车超员。并对所有校车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教育,通报交通事故情况,提醒其安全文明驾驶。

   非法加装座椅的校车将被扣留

  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校车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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