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位推动棚户区改造

25.11.2015  10:13

15万人“出棚进楼”圆了安居梦

 

    今年1至10月,江西棚户区改造任务开工15.61万套,基本建成10.2万套,15万人“出棚进楼”,圆了安居梦。到三季度末,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318.79亿元,开工14.32万户,基本建成9.8万户,分别达目标任务的86.5%和122.2%。
    国家下达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8.2万户,省政府提前实施13万户,年度任务合计31.2万户。前三季度,农村危房改造直接投资123亿元,开工率84.13%,竣工率56.98%(其中国家任务开工率达144.17%,竣工率97.63%)
    坚持高位推动。江西省委省政府对棚改工作特别重视,省领导经常视察调研,经常作出指示批示。强卫书记多次深入南昌市老城棚户区视察调研,全过程关注南昌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房开工、建设及建成情况。鹿心社省长在国务院关于棚改工作文件下发后,第一时间做出批示,要求要用好政策。郑为文副省长亲力亲为,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协调解决棚改任务盘子、金融贷款支持等重大问题,帮助市县破解棚改工作难题。今年以来及时召开了全省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南北片区会议,推动工作落实。
    鼓励货币化安置。创新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模式,鼓励货币化安置,打通普通商品房与棚改、保障房的通道。今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以购以租代建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鼓励货币化安置的实施办法》,鼓励通过购买或长期租赁符合条件的社会存量住房转为公共租赁住房,大力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截至9月底,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为32.7%,略高全国平均水平。
    积极争取国开行贷款融资。江西省政府多次召开棚改融资工作协调会。省住建厅会同省国开行、省城投公司召开全省棚户区改造融资贷款政策宣贯工作会,并对各市县城市棚户区改造融资贷款申报材料进行联审。去年我省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全国第一个棚改专项合作协议,争取到1000亿元的金融支持。到目前为止,已授信677亿元,签订合同584.8亿元,累计实际发放419.8亿元,今年实际发放141.9亿元。
    积极创新棚改模式。对有商业开发价值的地块,采取市场运作方式改造;对商业价值较低的地块,由政府建设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对于房屋密度高、改造难度大、资金难平衡的地块,采取项目搭配、捆绑出让、以盈补亏、总体平衡方式予以推进。总结和推广南昌的“1+6+X”模式,“1”即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政府主导的棚改项目;“6”即市政控股集团等6家市属国有平台负责棚改项目;“X”即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棚改项目。南昌市经验做法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肯定,并在全国棚改会议上予以推广。
    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5]37号文一是江西省政府已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现正在征求有关厅局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就可下发执行。二是着手编制了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初步确定2015-2017年改造棚户区43.81万套,改造农村危房81万户。现正已汇总各地情况上报省政府,并于10月底按期上报国家。三是根据住建部要求,按时上报了全省2015、2016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四是近期出台《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城镇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市、县(区)做好政府购买城镇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