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安:乡镇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全覆盖

24.03.2014  16:55

搭建阳光平台 筑牢廉洁防线   

    新华网江西频道3月24日电(周驰 熊胜文 彭松林)村里的机动水田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站公开竞标,承包费由每亩150元涨到了450元;专业评估公司评估价为32.6万元的老村委会营业房,竞拍卖到了52.3万元;公路部门给出的每公里23.5万元的乡村公路硬化改造预算造价,最终以20.9万元的价格成交……这是高安市强力推行乡镇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带来的新变化。去年以来,该市21个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完成交易272项,交易金额5100万元,增收(节支)金额528万元,增收(节支)率9.4%,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往,乡镇、村组中小型工程项目及山塘、水库、山林等农村公共资源的承包、转让多数由镇、村、组干部自己定,群众只能事后知道结果。这既存在暗箱操作的空间,也让群众对干部办事心存疑虑,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为改变这种状况,高安市要求乡镇“三资”交易必须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站交易,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的实施意见》,规定涉及镇、村、组集体资产承包、租赁、转卖以及项目承包等交易活动,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万元以下的项目一律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公开招投标,变行政决策为市场决策,改变了农村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形成了市、镇两级平台的无缝对接,实现了公共资源公开交易全覆盖。

    “以前老百姓总认为基层干部在项目上暗箱操作,有了公共交易平台后,不仅解决了‘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群众的投诉率也大大降低了。”该市纪委行政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说。

  在推进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站的建设过程中,该市坚持“场所标准化、信息网络化、监控视频化、管理制度化”的“四化”标准,制定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标准化建设方案,按照“两室一区一系统”的要求使全市21个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部实现了标准化建设。

    硬件设施配套的落地,让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的程序更加规范和统一。该市对所有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一律实行交易全程视频监控,资产资源资金去向跟踪,有效破除了制约农村公共资源交易顺利开展的一圈圈“瓶颈”。

    此外,该市借力引智,创新驱动,乡镇产权交易推行“三把廉锁”报价法报价程序,报名时即进行单独报价,开标时停止报价,确保投标人不见面,有效杜绝了围标串标、欺行霸市的行为,提高了产权项目价值。2013年华林镇富楼村委会三块林木资源拍卖起始价284.9万元,成交价368万元,增值83.1万元,赢得了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