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机关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27.01.2014  16:41













        江西法院网讯    1月2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机关总结表彰大会,对2013年江西高院机关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记功嘉奖,并对新一年的工作进行展望部署。江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厚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方晓春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建新宣读了表彰决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兵和其他院领导以及机关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2013年,江西高院机关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审判执行、法院管理、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涌现出了一批团结协作、作风优良、积极进取的先进集体和恪尽职守、任劳任怨、默默奉献的先进个人。江西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等5个集体、林贤瑛等84名个人喜获记功嘉奖。 

        张忠厚指出,  2013年,江西高院在省委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扎实推进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主要体现在:一是司法服务有新亮点;二是依法履职有新成效;三是司法为民有新举措;四是司法改革有新进展;五是整体素质有新提升;六是机关管理水平有新提高。

        张忠厚强调,2014年,江西高院机关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司法保障;二是要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要司法为民,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要落实司法改革部署,完善司法体制机制;五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六是要加强基层基础,推动全省法院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