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院长张忠厚开庭审理案件

19.01.2016  11:09










      江西法院网讯    2016年1月15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刑事上诉案件。

      上诉人邓建平因受贿43万余元、挪用公款100万,被一审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开庭前,张忠厚认真阅卷,与合议庭其他成员一道研究案情,确定庭审重点。整个庭审程序规范、完整、紧凑。

      本次庭审活动,是继续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的具体落实,强化以庭审为中心的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和本院等50余人参加了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