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34家公益性组织获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14.10.2014  14:06

人民网南昌10月14日电 (记者秦海峰)近日,江西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江西省民政厅联合对申请2014年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公益性群众团体进行了审核,第一批共34户公益性组织通过审核,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这34家公益性组织为:江西省萍乡城北地产教育基金会、九江市教育基金会、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景德镇市慈善总会、江西省庐山东林净土文化基金会、江西省慈善总会、南昌慈善总会、江西科技学院基金会、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教育基金会、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赣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抚州市慈善总会、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江西省赣州市慈善会、江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上饶市慈善总会、婺源县慈善会、赣州市红十字博爱基金会、江西省红十字会、南昌市红十字会、新建县红十字会、石城县慈善会、崇义县慈善会、江西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江西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江西省上栗县长平人民教育奖励基金会、江西婺源查之家帮扶基金会、鄱阳县红十字会、江西省政协海外扶贫基金会、江西庆金慈善基金会、资溪县慈善总会、江西省新力慈善基金会、江西济民可信医药公益慈善基金会、南昌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据介绍,企业和个人通过上述34家公益性组织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凭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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