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环境执法专项检查取得成效

27.11.2013  17:18

根据国家七部委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要求,今年以来,我省加强了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的专项执法检查,严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
      一是对电力企业(包括企业自备电厂)燃煤机组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除尘、脱硫、脱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严查擅自停运闲置治污设施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大了对钢铁、水泥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除尘设施运行的监管,严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大了对企业废水排放的排查力度,彻底摸清废水排放去向,严查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废水的违法行为;四是加强了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治理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泥处理处置情况,严查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非法倾倒污泥等违法行为。
      在专项检查中,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实地检查火电企业11家、水泥企业61家,有废水排放的各类企业2272家(含城镇污水处理厂106家)。其中,对水污染物排放企业责令限期改正的75家,停产整治的32家,取缔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17家,实施经济处罚18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