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赴鹰潭、南昌开展《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情况执法检查

24.05.2016  09:14

      5月12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桃莲率执法检查组赴鹰潭市、南昌市开展贯彻实施《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执法检查。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在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后,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南昌市车辆报废回收有限公司等车辆拆解企业,重点检查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及报废车回收销毁情况;察看了江西长运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环检机构,重点检查机动车尾气检测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情况;察看了两市车管所,重点检查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发放情况;检查组一行还就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加气站建设开展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冯桃莲副主任充分肯定了鹰潭市、南昌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两市在落实《条例》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具体指明了两市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检查组就《条例》落实执法情况对两市进行了意见反馈,明确了整改事项。
      省环保厅副厅长陈荣、副巡视员段惠民陪同检查,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法工委、省发改委、公安厅、商务厅、交通厅、质检局、工商局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