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7城入选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 各领域同步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

03.12.2013  12:57

  本报讯记者李志强报道: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联合出台有关政策,决定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我省南昌、宜春、上饶、抚州、萍乡、赣州和九江七个城市入选国家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市行列。

  据初步规划,我省将通过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至2015年,组织建立省内大中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组织管理体系;以南昌市为龙头,联动宜春、上饶、抚州、萍乡、赣州、九江六个城市,在公共及私人领域同步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53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合理规划充电配套设施布局,分布建设4座纯电动汽车充换电站、30个电池配送站、680个纯电动汽车充电柱和20家维修服务网点,形成较为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编辑: 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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