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运中心学习贯彻客车严重超员超速入刑新法规

30.10.2015  18:53
2015年10月30日下午2时,汽运中心在枫林校区办公室召开安全工作学习例会。会议由中心主任熊全佑主持。
会议,针对2015年11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关于“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的新法规定进行了宣贯、解读。 接着,由安全员陈建平重点通报了近期发生在全国范围内的因客车严重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造成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和督促驾驶员提高法制观念,增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认真做好车辆的安全例行检测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行车零事故。 最后,熊主任提醒全体驾驶员鉴往知来,切实提高交通安全责任意识,在行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