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沉溺黄碟之中 他将“魔爪”伸向女租客

03.12.2014  00:18

  核心提示

  近日,一名被强奸妇女及时果断报案,资溪警方迅速出击,一起入室强奸案成功告破。然而,嫌疑人是一个并不强壮的男子,什么原因让他敢于实施强奸行为?仅仅是“瘾君子”的妻子弃他而去,他便沉溺于黄色碟片之中……

  据办案民警感慨道:“作为一名老公安,我办过形形色色的案子,然而,这起强奸案让人不能不深感惊愕。尽管,警方在案发几小时内就成功侦破此案,但是案件暴露的问题,却值得我们思考。”

  出租屋内少妇遭辱

  今年年初,李丹和丈夫在资溪县鹤城镇一小区租下一套住房,虽然生活不是很富有,但是丈夫白天外出务工,李丹就在家带3岁的女儿,简单做些家务,一家三口的小日子还算温馨。

  10月19日下午2时许,像往日一样,李丹送吃完午饭的丈夫出门,女儿放在家中看电视,门也没锁。当李丹返回出租屋时,一进门,就看见刘强在房间里与女儿一同看着电视。

  刘强见李丹进来,起身便将房门顺势锁上。李丹知道刘强是房东亲戚,但并不熟悉,连名字也说不上来,但由于是白天,当时她也未有太大的防范。

  刘强先是和李丹在阳台攀谈起来。突然,刘强一转话锋,向李丹提出发生性关系要求,李丹断然拒绝,不想刘强露出狰狞面目,强行扑向了自己。

  其间,刘强将屋内3岁小女孩抱出门外,并再次将房门锁上,任凭女孩在门外哭泣。

  随之,任凭李丹如何反抗,哭喊求饶,在兽性大发的刘强面前都无济于事,还威胁恐吓称:“不要吵,不然拿刀捅死你。”而李丹也发现刘强的腰背后面藏有一件什么东西,恐惧之下,只得顺从。

  完事后,刘强出门离开,在楼梯口碰到一位因小女孩哭声刚上来查看的女邻居,刘强还气势汹汹地恐吓道:“你不要管闲事,不然也捅了你。”

  在被强奸后,李丹为了守住自己的名声,没有立刻把事情告诉自己的丈夫。还是丈夫听到些“风声”后一再追问,李丹才将之前可怕的一幕,向丈夫哭诉。

  嫌疑人是房东姐夫

  10月19日下午6时许,李丹在丈夫王某的陪同下,来到资溪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值班室报警。

  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验现场并提取物证,结合受害人的描述,确定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后,迅速开展摸排,最终在该县解放南路附近将犯罪嫌疑人刘强抓获。

  起初,侦查员对刘强的审讯并不顺利,自从被捕,刘强始终保持沉默。在警方掌握的大量证据面前,刘强的最后一道防线全面崩溃,该起入室强奸案初露端倪。

  刘强交代,自己今年27岁,已婚。案发当天,无所事事的他骑着电动车来到早已物色好的“猎物”——自己小姨子的二楼租客李丹处住,乘其丈夫出门工作之际,以是熟人为名实施入室强奸。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该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执行逮捕。

  毒品使他失去温馨之家

  那么,到底是什么使已婚的刘强走上了邪恶之路呢?被问及此问题,刘强还未回答就已经是一脸泪水。

  刘强供述,尽管自己出身农家,自幼也不爱读书,但因为是家中独子,父母对其百般宠爱,刘某平日里什么农活也不干,逐渐养成了游手好闲的坏习惯,14岁便辍学在家。

  父母双亡后,刘强更加不务正业,并染上毒瘾。几年下来,妻子苦劝之下,他却始终毫无悔改之意,全然不顾家中母子生活。半年前,妻子寒心之下离他而去。此后,寂寞之余,刘强更是沉溺于黄色碟片,最终将犯罪的双手伸向了自己小姨子家的租客——李丹。

  警方提醒女性增强自我保护

  办案民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纵观整个案件,其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应该让更多人从中得到警醒。

  警方提示,妇女尤其是独居女性必须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民警分析称,这起案件的发生,诱因是李丹缺乏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而超八成强奸案,都是发生在熟人间, 警方提醒女性必须做好自身防范,并不像她们印象中所以为,强奸案件一般是发生在荒郊僻野之地,并被犯罪分子暴力逼迫,但事实是,这一情况已出现变化,房间、酒店、车内等地已成为新的重要强奸案发地点,这些比较私密的场所,给了犯罪分子放纵想法,多以轻微言语威胁、暴力胁迫为主。

  同时,警方提醒,家长外出时,一定要提醒留在家中的人注意安全防范,对陌生人不可随意开门让其进入。独居女性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千万不能一味软弱顺从,有时适度的坚持和巧妙的周旋或者喊叫,甚至是谎称自己得过性病等,可以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民警一再提醒,女性一旦不幸受侵害,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证据和线索,协助公安部门侦查破案。据本案中刘强被捕后交代,作案时最怕受害人反抗或者喊叫,但对方看到刀后的软弱纵容了他。

  此外,民警表示,虽然这起案件受害人是出租房租客,但案发地点发生在出租房内,而近年来警方在众多的系列犯罪活动中,混迹在民营企业、居住出租私房内的违法犯罪人员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些犯罪嫌疑人大多都有劣迹前科,暗中却仍进行违法犯罪勾当,所在的打工企业或租住的出租房,成为他们的落脚点和庇护场所,使这类地区治安存在着许多不安全因素,这一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警方建议,用工企业和私房出租业主,在录取外来用工或房屋出租时,要摒弃纯经济利益的狭隘观念,要加强外来人口和出租私房的管理,对来历不清、身份不明的人员,做到不向他们出租房屋,让混迹社会的违法犯罪人员无藏身落脚之地,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文/吴福全 杨俊峰 新法制报首席记者龚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