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伤医案”延期开庭 医师协会吁司法公正

18.01.2014  15:21

因犯罪嫌疑人当庭出现“状况”,原定于17日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沧州市“石春玲伤医案”被迫延期。针对该案,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16日发出公告,呼吁广大医生关注该案,关注司法公正。

据了解,2013年8月4日,犯罪嫌疑人石春玲用刀将沧州市中心医院医生杨玉霞刺伤,后经检查确认,杨玉霞身上共留下7处刀伤,造成右小腿跟腱和肌腱断裂,失血性休克。石春玲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被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诉至法院,并定于2014年1月17日开庭。当日,犯罪嫌疑人石春玲当庭出现胡言乱语、哭泣、身体抽搐、抖动等异常状态,故法院经商议决定延期开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受害人杨玉霞描述了案发时的情况,石春玲此前因甲醛中毒住院,一直在她供职的科室接受治疗。2013年8月4日凌晨5时左右,杨玉霞作为值班医生,应石春玲要求对其进行了身体检查。随后,石春玲以和杨玉霞“聊聊病”为由尾随她进入办公室,短暂交谈后突然用刀对杨玉霞进行了人身伤害,并在行凶后快速逃离。杨玉霞表示,与石春玲仅为医患关系,此前并未发生言语冲突及医疗上的纠葛。

参与法律援助杨玉霞医生的律师刘凯表示,犯罪嫌疑人在开庭当日情绪出现极大波动,让参与庭审的各方都感到“突然”。鉴于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的异常表现,下一步,法庭将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神情况进行考察,判断其是否需要进行精神鉴定。

刘凯说,若犯罪嫌疑人没有悔罪态度,主观上存在故意拖延开庭的行为,法庭必然会从量刑层面对本案进行慎重考虑。

16日,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已收到沧州市中心医院杨玉霞医生的求助,决定由该协会天士力医师维权救助基金出资,对受害女医生杨玉霞进行法律援助。公告呼吁广大医生关注本案,关注司法公正。(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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