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严厉打击建筑施工扬尘行为

09.10.2015  11:02

  

  暂停扬尘污染行为严重的省内企业投标资格3个月,外埠企业直接清出河北建筑市场。《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已于近日实施。为促进“新15条”尽快见到成效,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电视电话会,动员部署开展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专项行动。

  河北省要求工程建设各方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施工企业要对照“新15条”,对本企业所有工地开展自查;监理企业要切实把贯彻执行“新15条”纳入监理范围,制订监理细则,加强监管;建设单位在与施工企业签订承包合同时,要明确施工企业的扬尘治理责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严格督导。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扬尘治理专项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到位、施工扬尘污染行为严重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对监督管理不力、达不到工作标准的建设主管部门一并通报批评。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5.09.28 记者 郭建军 通讯员 王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