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今年住房保障督查工作已经启动

15.04.2016  10:40

  

  为准确掌握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今年我省将继续向各设区市及定州市、辛集市派驻省级住房保障督查员。

  今年的住房保障督查工作自3月22日起,到12月底结束。目前,各地选派的省级住房保障督查员已确定人选,并接受了岗前培训,进驻就位。

  督查员将在派驻地对当地住房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方法包括参加相关会议、查阅复制派驻地相关文件资料及资金拨付票据等凭证、进入现场进行实地核查、核验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数据等方式。督查的主要内容为:2016年各地棚改项目开工、基本建成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政府购买服务和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开展情况;项目手续办理和建设标准、规范执行情况;县(市)现有建成区城中村改造完成情况;2015年已竣工保障性住房在6月底前分配入住情况;2013年及以前开工公租房分配入住情况和未分配入住项目进展情况;中央和省相关政策要求落实情况和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督查员将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建立督查项目台账和督查项目档案,并就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

摘自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6.04.08 周珊 高云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