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02.11.2015  10:26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认真学习《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明确目标、列好计划,全面做好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到2015年底,我省设区市和县级市要完成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到2017年底,省会石家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要得到基本消除;到2020年底,其他10个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底,设区市和县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通知提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工作面广、涉及部门较多,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要将黑臭水体整治列入近期工作重点,主动协调环保、水利、农业等有关部门落实好国家有关要求。要认真学习《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按照黑臭水体的定义和识别方式,对本地建成区内水体进行逐一排查、判断;抓紧编制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黑臭水体名称、地址、工作责任人、计划完成期限等内容,并抓紧组织落实。设区市的整治计划要于2015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通知明确,自2016年起,所有城市排水主管部门每季度末要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本季度黑臭水体整治情况。

摘自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5.10.26 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王宝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