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干部职工婚丧封礼每人次不得超百元

09.01.2014  00:51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移风易俗,引领社会文明新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转变。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开始施行《河池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试行)》。

  该规定对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操办、参加婚丧喜庆事宜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规定了干部职工操办婚事、丧事及其他红白喜庆事宜的规模和标准。干部职工操办婚事的,婚嫁双方分别办理宴席的,各办理的桌数不得超过10桌(或100人),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宴席桌数不得超过20桌(或200人)。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干部职工操办的婚事,馈赠、封送的礼金或同等价值礼品每人次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操办丧事的,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严格控制规模。除婚事、丧事以外,其他红白喜庆事宜参加人员仅限直系亲属。

  该规定要求操办婚事、丧事的干部职工必须严格实行事前备案、事后报告制度,并将备案和报告表纳入干部廉政档案。并要求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即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婚丧事宜,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采取事前预请、事后续请、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扩大宴请规模;严禁直接或变相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或者与行使职权有关或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参加婚丧事宜;严禁利用公款、公车、公物或占用其他公共资源操办婚丧事宜;严禁借机敛财或超标准收受礼金、礼品或违规收受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该规定还对参加婚丧事宜的人员进行了具体规定。

  据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该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鼓励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对各级各单位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2388。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