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以推进“河长制”为重点,狠抓水生态文明建设

18.03.2016  16:00

在全省水利局长会上,罗小云厅长提出,要以水生态文明建设统领江西水利改革发展,未来五年全省水生态文明建设就是“365行动”,并由此构建全省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常态。安福县将推行“河长制”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最有力的抓手,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2015年12月,县“两办”出台了《安福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构建县、乡(镇)、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陈军民书记担任县“总河长”,李发芽担任县“副总河长”,县内主要流域由县党政四套班子分管或联系环保、农口领导分别担任“河长”。要求县、乡(镇)党委和政府以及村级组织全面履行河湖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河湖保护管理体制,紧紧围绕“河长主治、源头重治、系统共治、工程整治、依法严治、群防群治”工作原则,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湖保护管理长效机制。选取洲湖水作为县级试点,并要求2016年完成试点,2017年全面铺开。全县水利系统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严格落实,对表对标,加大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开展巩固提升河库水质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凝聚生态文明建设共识与合力,在全县掀起水生态文明建设高潮。
      同时,通过强化水资源红线管理,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水土保持生态治理等,保障全县水生态。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列入考核体系;严格推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足额征收和规范使用水资源费;强力推进水库水环境整治,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完成水库、山塘养殖承包合同清理任务,推行水库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实行人放天养,取缔肥水养鱼。科学合理设置监测点,对水库、界河、饮用水源地进行水质监测,确保城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努力将泰山乡、横龙石溪村、彭坊苍前村、洋门沛溪村打造成水域清澈、水质良好、山清水秀的新生态农村。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大力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切实保障水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