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河长制”改善水环境——赣州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钟永浩接受赣州电视台采访

07.03.2016  17:35
 

近日,赣州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钟永浩就我市实施“河长制”情况接受赣州电视台专题采访。

钟永浩指出,我市实施的“河长制”主要是通过“河长”的设立,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村级组织全面履行河湖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河湖保护管理体制,建立起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湖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我市河流众多,水网密布,有独特的资源优势。实施“河长制”将进一步加强我市水环境治理,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钟永浩说,明确党政“一把手”为河湖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然使各级党政“一把手”在推动产业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环境保护、更加注重水生态保护。有利于倒逼各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控制和减少污染。

钟永浩强调,“河长制”不是“冠名制”,是实实在在的“责任田”,更是要认认真真落实的“责任制”。下一步,我市将健全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全面部署河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形成工作合力,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开展一系列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