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河长办组织召开河长制省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
会场
为筹备做好2018年省级总河长会议,省河长办于2月6日组织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河长制省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省河长办主任、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主持会议, 24个省级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和联络人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2018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2018年度省级河(湖)长巡河督导工作方案》《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以及《江西省消灭劣Ⅴ类水重点工作考核办法》等五个文件,省河长办对以上文件作了说明。
针对省级责任单位如何更好地协同推进河长制工作,罗小云提了四点要求:一是既要重视“发现问题”,还要注重“督察督办”。在摸底问题、制定方案的基础上,注重通过督察督办促进问题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对职责范围内需要督办事项,特别是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加大督办力度,跟踪落实直至问题得以解决。二是既要加强“信息沟通”,还要实现“资源共享”。省河长办已启动河长制河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其中的信息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共享河湖水域岸线、水资源、水质、水生态等方面的信息,水利、环保、住建、农业、工信、农工、交通、林业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江西省河长制信息工作制度》中明确的信息共享要求,其他部门也要主动对接,积极提供涉及河长制的相关信息,以这个平台为基础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共享,为河长制工作提供更好的信息资源保障。三是既要加强“配合协作”,还要强化“主动对接”。河长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行业、多领域及社会各个层面,需要责任单位齐抓共管协调配合才能取得实效,各部门不应局限于做河长制工作的“配角”,还应主动对接相关工作,继续加大协作、强化联动,形成河湖管护强大合力。四是既要实行“分步落实”,还要做好“系统分工”。《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是全省推行河长制、实施湖长制的遵循和纲领,河长制工作处要尽快对两个方案中明确的任务进行系统性梳理并细化实化,按照职能逐条提出分工安排、明确时间节点,各单位务必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共同促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取得更大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