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成品油油库和加油站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

21.12.2015  13:39


关于开展全省成品油油库和加油站安全生产


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


赣商务运行函[2015]232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江西销售分公司、中化石油江西有限公司、南昌富昌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各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企业:


  根据《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赣安明电〔2015〕36号)安排,定于2015年12月份在全省开展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现就全省成品油油库和加油站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和强卫书记、鹿心社省长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深化对成品油油库和加油站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着力消除事故隐患,解决突出问题,提升工作成效,促进岁末年初安全生产。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全省所有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企业全面自查,着重突出检查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各类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一)政府层面。 


1.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着重检查是否实现了“五级五覆盖”。 


2.推进依法治安、加强监管执法情况。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及配套法规规章,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44号)及《关于深入开展成品油油库和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赣商务办运行字[2015]118号)情况,着重检查是否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办法。 


3.督促整改重大隐患情况。着重检查是否对成品油行业所有重大隐患及时进行了督促整改,并建立了档案;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是否实行了挂牌督办,并协调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防范措施。 


4.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着重检查成品油行业责令停产整顿企业是否真停真改,责令关闭取缔企业是否关闭到位。开展企业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并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有关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5.解决突出问题情况。着重检查成品油行业是否对上级督查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有针对性办法措施并抓好落实。 


6.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着重检查成品油行业是否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是否组织落实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 


(二)企业层面。 


1.成品油经营企业是否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宣贯,并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业务保安制度和操作规程,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2.成品油经营企业是否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建立了台账,并逐一按要求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是否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防范措施,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三、工作方式 


(一)企业全面自查。全省成品油经营企业对前一阶段大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当地相关部门销号。 


(二)市、县商务部门重点复查。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逐一复查;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


(三)省商务厅适时督查。省商务厅将适时对各地进行重点督查,对国务院综合督查组、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会及办公室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和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创新检查方式,确保取得实效。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创新检查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方式,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邀请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专家参与检查督查,提高检查督查的科学性、专业性。要实行对表检查,细化分解“回头看”主要内容,切实增强检查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三)严格检查执法。要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清单,逐一全面复查。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四)强化监督问责。要组织新闻媒体参与现场检查执法,对依法受到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曝光;对备案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企业名单在媒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欺上瞒下不整改的,要倒查企业及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回头看”工作情况,并请于2015年12月23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联系人:付军明,电话:0791―86246680,邮箱:[email protected]


 


 


  


                     江西省商务厅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