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网络母乳交易应“疏堵结合”
今年8月1日至7日是第26个世界母乳喂养周。随着医疗卫生知识的普及,母乳喂养越来越受到重视,由此也催生了母乳交易市场。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网站交易平台上,袋装母乳以数十元至数百元的价格直接出售。(8月5日《法制日报》)
依据现行相关法规,“网络母乳交易”实际上存在明显的合法性问题。如2000年卫生部相关批复曾明确,“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也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而除了合法性问题,时下网络母乳交易,在健康安全方面,也存在明显的隐患。如可能导致疾病传播,“成为新生儿生病的源头”。众所周知,在许多疾病传播中,母乳往往正是重要的传播媒介和途径。
可是,尽管存在合法性和安全方面的问题,现实地看,又不得不承认,“网络母乳交易”现象的出现,又确实具有一定的现实必然性和合理性。因为在“母乳喂养越来越受到重视”背景下,一方面,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大量十分旺盛的母乳需求,如许多母亲囿于身体方面的原因(像不少高龄的“二孩”母亲),无法为新生婴儿提供充足的母乳;而另一方面,同时又有一些母亲确实存在“母乳充足,自己孩子根本吃不完”的情况。这种背景下——既有旺盛的需求,又有相应的供给,“网络母乳交易”的应运而生势必不可避免。这正像不少身为母亲的网上母乳卖家所说的,“我每天大概能有600毫升的富余储量,倒掉感觉暴殄天物”,“按照网上卖的价格,一天挣两三百元应该没啥问题”。
一面存在合法性和安全问题,另一面又确实具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那么究竟应如何治理“网络母乳交易”现象?更加科学理性也更现实可取的办法,显然只能是疏堵结合、双管齐下:如在“堵”的方面,应对“网络母乳交易”强化相关监管,尽可能地减少乃至杜绝母乳交易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健康安全隐患;同时在“疏”的方面,也要充分正视母乳交易背后的现实合理性,并为那些正当合理的母乳需求,提供一个合法的满足渠道和途径。
毋庸讳言,目前我们在上述两个方面,都存在许多明显的制度空白。如针对“母乳交易”,除了上述卫生部的简单“禁止性”批复之外,实际上并没有其他进一步明确的相关制度规范,如对母乳交易应如何严格监管、依据什么标准和由谁来监管。这正如此前媒体曾指出的,“我国目前并没有实质性的法规和明确的监管部门对人乳交易进行管理和控制”。而同时,对于那些正当合理的母乳需求,应如何确保他们能合法获得安全的母乳供应,同样也缺乏相关制度安排,这正像有业内人士指出的,“目前国内的母乳库没有统一标准,也缺少对口部门加以监管” ,“内地两家母乳库的成立并无太多的政府背景,背后主要得益于民间力量的支持”,而在世界上“母乳库已有近百年历史”,大多都有政府资助推动。
因此,要想有效治理网络母乳交易,需尽快从疏和堵的两方面着完善相关制度,一方面,针对存在明显健康安全风险的“母乳交易”,要尽快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如监管的标准、依据、主体等,另一方面,也要尽快健全完善有关“母乳库”建设的制度安排,确保那些正当合理的母乳需求,能通过“母乳库”等合法途径获得充分而安全的满足。
文/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