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住房公积金释放资金近30亿元

23.07.2015  11:10

  

  今年以来,福建省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促进项目落地,帮扶企业发展”、“比促销,看实效”活动,致力于快出新政,加快发放贷款、释放流动性,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5月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4.12亿元;全市个贷率达93.94%,连续10个月保持上升趋势,相对全省88.45%的平均水平高出5.5个百分点。今年1~5月,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13.4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340笔、1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94%、19.68%、25%;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在全省排第一位,占全省公积金贷款23%,占全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26.34%。

  二次政策,撬动刚需市场潜力

  泉州市推行“宜买则买、宜租则租”的配套新政,为职工“能消费”提供可靠的住房资金来源保障。“3·20”第一轮新政,包括设定新的住房公积金套数和改善型购房认定标准、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至20%、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放开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住房面积限制等十项措施,刺激泉州市刚需住房消费效果逐步显现。

  力争个贷率达100%。“5·24”第二轮新政,泉州市提出,将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提高到100%以上,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条件,力促第2轮贷款政策松绑,措施包括缩短贷款所需的缴存期限至6个月;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至25年(一手房)、20年(二手房);放宽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收入认定标准等。

  贷后配套业务解民忧。泉州市已先后开通了建行、工行、农行逐月提取还贷业务,预计今年10月份起将在全市所有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全面推行跨行冲还贷业务,为所有贷款职工分担还款压力,让职工敢消费、能消费。

  放宽租房提取筑安居梦。面对新泉州人、年轻人无力承担首付的困难,泉州市通过增值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鼓励职工合理的住房消费,让以租房形式来赎买购房时间成为理性选择。放宽租房提取条件,简化租房提取手续,公租房仅需提供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则在提供无房证明、租住房屋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即可申请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7200元(全省最高)的住房公积金,有效解决先前职工反映租房提取难的问题,也为缴存职工的购房计划蓄力。

  服务改革,提振房市信心指数

  “闽七条”、“泉十条”配套实施意见出台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分别召开各县(市、区)管理部主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承办银行负责人座谈会,多层面开展以贷款新政解读、扩面宣传、贷款发放信息公开为主题的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活动,推动政策落地增效,促进职工住房消费。

  近11亿元贷款资金入市,支持住房消费。泉州市实行贷款资金市级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迅速统筹全市资金,主动因应政策导向和市场变化,加大贷款发放力度。4~5月份共发放贷款10.30亿元,占全省同期发放额的27.32%,并坚持贷款发放“时间优先、跨县优先、保障房优先、二手房优先”四个原则,兼顾干部职工公平需求,有效补齐资金缺口。

  办理时间减4成,让职工“快消费”。增设贷款服务“绿色通道”,立足窗口和网端平台,增加征信查询服务窗口,在网上服务大厅提供新的贷款测算工具,大力推行网上预约、网上咨询、网上业务办理等“一站式”便民措施,让服务对象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贴心服务。运行扁平化贷款流程,再造贷款业务流程,重点是去碎片化,重新梳理、压缩内部流程和承办银行工作流程,将受理审核审批时间压缩到9个工作日以内,使业务流程持续优化。实施简便高效贴心服务,通过对会计凭证档案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将业务档案提前至业务办理时扫描,提高档案电子化效率和时效,同时简化业务办理手续,职工办理归集提取业务时只需出示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让职工办事进入“快通道”。

  每月披露信息两次,绘制看得见的贷款资金流动图。落实贷款信息公开披露,建立贷款信息通报制度,让房企心中有“账簿”。从第二季度开始,各县(市、区)管理部邀请本区域内的开发企业、相关业务银行举行季度性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沟通会议,通报各楼盘贷款情况,及时衔接贷款信息情况。同时,通过搭建平台,破解当前政府各工作部门多环节、碎片化审批管理弊端,现场解答房企疑问、协调部门工作,保障贷款各工作环节顺利进行。

  贷款资金流向有据可查,全市各楼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审核审批数量,放款时间、金额、户数及未发放贷款情况均在门户网站、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公布。

  从6月份起,楼盘贷款办理进度信息每月披露两次,各开发企业可以清晰了解到各自资金是否到位、何时到位、到位金额,贷款信息透明度显著提升。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5.07.08 刘珠熊 黄金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