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政府法制办创新举措做好政府合同审查工作

23.06.2016  17:27
  

  

  芦溪县政府法制办政府合同审查工作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深化政府合同审查业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一是明确“审查报告”制度。审查报告由合同的主办人负责,审查报告的内容包括在合同审查过程中了解的合同制定背景和依据,合同起草过程的相关事项等内容。

  二是健全沟通反馈制度。对涉及重要事项或者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合同文件,在起草阶段加强对起草单位的指导,提前掌握相关情况,及时提出审查建议;审查过程中加强同合同起草单位的沟通,审查工作完成后积极跟踪合同实施具体情况,及时了解、收集合同实施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完善“专家审查”制度。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大力完善法律服务制度,逐步探索政府合同法律审查定点服务机制,打造法律审查外网保障,全面提升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工作的质量。(芦溪县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