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制机构职能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9.07.2016  21:40

  ■ 谢茂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确定的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政府法制机构责任重大,必须立足自身职能,理清思路、找准措施、积极作为。

        多措并举、齐心协力,全面发挥政府立法效益。推进法治建设,必须坚持立法先行,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关键,发挥好其规范引领作用。要选好选准政府立法项目,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力推进改革开放等全省中心工作,瞄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科学编制政府立法计划;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实施重要政府立法项目由政府法制机构负责起草,开展委托第三方起草政府规章草案和草案第三方评估工作,完善政府规章修改、废止启动机制,加强政府规章解释,明确政府规章的规定含义和适用依据;推进法律制度有效实施,完善由行政机关负责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体系,明确一些必然的实施路径,由政府法制机构牵头,组织相关行政机关或委托第三方,对我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增强实施效果。

        多方施策、形成合力,全面扩大推进依法行政效果。各级行政机关能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法治政府是否建成的重要标志。省政府法制办将努力推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要加强法治理念培育,以政府领导、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组织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从今年开始,逐年将《实施纲要》内容充实到工作要点中,推动各级行政机关逐项落实、逐步深入;完善考评体系,努力构建科学的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体系,实现更多通过外部评议方式考核有关行政行为的合法、合理性,将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多管齐下、精准发力,全面增强行政执法监督效能。行政执法公正与否,对法治政府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将着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推进行政执法“双随机”制度,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限制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自由裁量权,有效解决一些领域存在的执法任性、执法扰民等问题;推进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对重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及时纠正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专项调查,对涉嫌严重违法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控告、检举等,及时启动执法专项调查,有效遏制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多头推进、共同用力,全面提高行政纠纷化解效率。2015年,全省行政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080件、受理3871件、办结3664件;调解各类纠纷24.1万起,调解成功22.8万起。今后我们将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实效。要提高办案质量,推行立审分离、公开审理、复议文书上网等制度,规范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依法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加大纠错力度,引入约谈、通报、督办等办案纠错手段,提高办案实效,对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建议书,达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提高行政调解效力,简化行政调解方式、文书制作、案件核查机制,优化简易调解程序,提高调解效率,规范行政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增强行政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提高调解成功率,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

        (作者系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

 

本文发表于2016年7月18日江西日报B3版: http://www.jxnews.com.cn/jxrb/system/2016/07/17/0150560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