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我校法学院可派学生到最高人民法院实习

23.05.2017  16:10
  


  本网讯(法学院)5月2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与华东地区部分法学院校合作协议签署暨“法治人才的基本素养”专题研讨会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江必新出席并讲话。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及南昌大学华等华东地区12所法学院校代表参加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王旭光与巡回区12家法学院负责人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南昌大学法学院每年可推荐3-5名优秀在校硕士生作为法律实习生,协助第三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处理与案件相关工作。同时,南昌大学法学院可聘请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主审法官担任兼职教授,参与我校法学院法治人才培养。

  此次活动还宣布了本次合作的法律实习生接收决定及分配方案;今年,南昌大学法学院派遣了柯杉、夏晨两名硕士研究生在第三巡回法庭进行为期6个月的法律实习。

  江必新表示,法律实习是法科学子成为法治人才的必修课,希望实习生充分把握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

  • 责任编辑:范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