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法律实训,铭记法律训诫——法学院将二阶段课程教学搬进监狱

30.06.2014  18:00

 

 

      6月25日,法学院组织2012级同学赴豫章监狱进行本科第二阶段《法学专业实训》课程教学,开展了一次深刻且有意义的教学实践基地实训活动。本次实训的带队老师为法学院副院长杨德敏、实验中心主任李忠民老师和实验中心舒林老师。

      抵达豫章监狱后,法学院师生受到了豫章监狱领导及狱警的欢迎。学生们依次参观了监狱中的生产改造区、生活区和文化中心。监狱中严谨有序的生产过程、严格的管理体制给同学们以很大的触动。在教学实训活动中,由两名服刑人员进行的忏悔演讲,给在场的学生们敲响了警钟,成为他们铭刻于心的训诫。其中一位服刑人员本是司法检察官,有着与在座同学相似的大学经历,却因一时抵抗不了诱惑而犯诈骗罪,他对自己的罪行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劝诫同学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坚持自己人生的底线。而另一位服刑人员则因一时口角之争犯故意杀人罪,他深刻忏悔,痛陈一时冲动对自己和受害人双方家庭造成的毁灭性打击,更让同学们懂得“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无论何时何地,面对何种情况,心中都要牢记法律的训诫。       在交流互动环节中,大家积极踊跃地向监狱负责人提问,负责人也是悉心答疑。服刑人员有无自己的自由时间,他们又如何安排?监狱里面如何为罪犯心理疏导?在服刑人员服刑期将满的时候,监狱是否有与社会对接的工作安排,又会不会对他们进行职业技能上的培训?狱政管理科、教育改造科等各位科长一一进行了详细的答疑,如服刑人员可以到文化中心观看时新的一些电影,每天有固定的自由时间段;监狱里已经安排了与罪犯交流沟通的心理咨询处,也会通过让他们会见亲人的方式进行心理疏导;此外,监狱与社会多个工作实践部门有对接,在服刑人员出狱前的三个月,会根据其兴趣爱好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等等。

      杨德敏副院长对豫章监狱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对本次法律专业实训作出的周密安排、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敦促同学们要努力提高自身法学素质修养,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才。此次教学实训活动内容丰富、意义深远,让同学们深刻地了解了监狱的各项事宜,有助于同学们更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结合,领悟法律博大的精神内涵,并且对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对构建和谐校园,努力学习专业知识都具有深刻的意义。(文/法学院宣委  编辑/孙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