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师生热议宪法修正案
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连日来,法学院师生围绕宪法修正案,持续关注和热烈讨论宪法修改进程。一致认为,这是一次具有长远历史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的举措,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将作为一股强大的内动力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向前迈进。
在6日上午举行的新学期学生思想动态座谈会上,学院分团委邀请专业教师对宪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详细解读并解答了同学们的疑问。2015级万金龙同学认为:“宪法经历的数次修改,每一次都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重要发展变化,是宪法不断适应新形式、不断开启新征程的生动体现。”2017级周含笑同学结合刚开始学习的《宪法学》课程认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的与时俱进对整个社会形成健康的法治环境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8日下午召开的全院少数民族同学座谈会上,少数民族同学集体学习研读了宪法修正案草案。2015级关琪钰同学(满族)说:“我特别关注宪法中关于“民族关系”的描述,比如‘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中增加的‘和谐’二字,我认为这个词非常贴切。在甘肃,其实不同民族的群众在生活和文化上交流已经很频繁了。”2017级耿斌同学(彝族)则满怀期待:“在我的家乡贵州,有赖于国家对于老少边穷地区的扶植政策,很多孩子有机会走出大山到城市里学习生活,我就是这其中的幸运儿。希望今后这样的好政策能越来越多。”
3月12日下午,法学院举行“宪法修正案学习研讨会”。学院领导、专业教师代表、学生党员代表、学生干部代表等汇聚一堂共议宪法修正案,全体师生都倍感振奋。
院长杨德敏从宪法修正案的时代意义和指导意义两个方面进行了解读,他认为:“要充分认识到宪法在依法治国中发挥的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进程中,宪法是灵魂、是核心、是定海神针。”
党委书记贺三宝强调:“今年宪法修正案是我国推进依宪治国、顺应时代要求的一次宪法修改。作为一名法学专业学生,不仅要做宪法学习的先行者,更要做宪法修正的宣传者,宪法践行的捍卫者;而作为一名法学教育工作者,我们更应该按照中央的要求去学习和宣传宪法修改的主要精髓。”“宪法在法律体系中是母法。每一次宪法的修改都是时代必然、实践必需。这一次的修改也必将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党委副书记毛细荣如是说。
宪法与行政法系方颉琳老师指出:“对现行宪法的修正,其实是在积极回应国家发展所需。”同时她针对同学们提出的关于“国家主席任期调整”、“新增监察委员会”等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
欧阳君君老师则认为:“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是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的。”
分团委老师李临彧认为:“宪法修改,其实是新时代对法学学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应该打下坚实的知识基础,并积累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以期对人民群众更高的正义和平等做出贡献性的回应。”
2016级马近斐同学则说:“宪法修正案让人倍受鼓舞。在国家不断繁荣进步的大背景下,我们更应该乘着学校、学院发展的契机,继续秉持“信敏廉毅”的校训和“平直高远”的院训,勤奋学习,为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努力。”
研究生党员陈淼同学即将毕业,走上工作岗位,他认为:“看到中国今天的繁荣昌盛,深感骄傲的同时更是任重道远。宪法修正案充分说明了中国经济在不断进步,生产力在不断发展,在不断走向世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应该不忘初心,充满信心,为实现中国梦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据悉,为了庆祝2018年全国两会顺利开幕同时响应其号召,法学院举行了一系列主题学习、研讨活动,聚焦学生对此次两会,尤其是法治中国建设的认识、了解与学习,进一步引导广大学子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自信。(文/李临彧 编辑/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