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汪志刚教授在《法学研究》上发表论文

16.12.2016  20:11

            法学院汪志刚教授在国内权威A级刊物《法学研究》2016年第6期上发表了题为《生命科技时代民法中人的主体地位构造基础》的学术论文。
            该文围绕生命科技时代的民法应该以一个什么样的人的本质观为基础来构造人的主体地位问题展开了探讨,并提出,近现代民法中人的主体地位实际上是以植根于启蒙哲学的二元对立思维下的单向度的理性人作为构造基础的。在经历了长期的历史检验之后,这种理性人的观念所固有的弊端已充分显现,并因此受到了各方的批判,生命科技的发展则进一步加剧了这种状况。因此,为回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民法应更新其所持的人的本质观,建构一个在价值质引导下的兼顾人的生物质、精神质、社会质和历史质的整全的人的本质观,并以此为基础来更新人的主体地位构造模式,将人的身体所具有的各项价值(本体价值、工具价值、关系生成价值和目的价值)和类的人性尊严原则对各“涉身性”人身权(含人体物权)行使的统制作用融入其体系,同时对一些与人身有关的法律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
          《法学研究》为法学学科国内权威性最高的专业刊物,该文是汪志刚教授第5次在《法学研究》上发表论文,其中汪教授独著4篇,与导师合作1篇。(文/法学院   编辑/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