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辞职法官:取消有罪判决率会减少冤案的发生

22.01.2015  12:52

呼格冤案曾引发广泛关注

新华社电(记者 陈菲 邹伟)中央政法委要求,中央政法各单位和各地政法机关今年对各类执法司法考核指标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刑事拘留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不合理的考核项目。

会议要求结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重点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会议要求探索建立刑事案件申诉异地审查制度,确保执法办案每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能及时发现、纠正、问责。对刑讯逼供、徇私枉法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或者造成错案的,以及错案发生后拖延不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终身追责、严肃处理。会议还要求对执法司法权集中的部门、岗位,要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

对话

辞职法官张伟:担心结案率会有“替代方案

作为一名曾在郊区某基层法院工作17年的法官,张伟对结案率这项指标再熟悉不过。一到年底,张伟就要把判决书带回家,加班赶点。为追求考核指标,一些法院到10月份开始就不太愿意继续接案。2013年全年,张伟接案件248件,办结245件,结案率达到98.8%。

结案率考核影响院长庭长

北青报:在法院系统,结案率的考核会影响到哪些层级?

张伟:主要是院长、庭长两级,排名会影响到对他们的综合指标考核。结案率高,通常被认为是业务水平高。哪怕只高出0.1个百分点,可能也会把名次向前推进两三位。作为领导,当然都想业务能力排名靠前,那追求结案率一定是最好的方法了。

北青报:结案率在综合指标里占什么位置?

张伟:在数十项指标考核中,结案率通常是排在第一位的。

北青报:追求结案率对审判工作有哪些影响?之前曾有报道,法院临近年底不再收案,招致很多当事人不满。

张伟:我们国家明确规定了审理期限,案件要3到6个月审结。如果考核结案率,作为法官,这一年中到10月份,他基本就不敢再收案了。因为接了,就意味着要在两个月内审结,但实际情况有可能结不完。法院当然不愿意收了,因为收下就等于结不了,无形中还增加了分母。

这种情况下,有的法院立案庭可能从全院考核指标考虑,会控制收案或者“立小号”——即案件照样收,但不在电脑系统里立正规案号。审案时,也先会审理能很快结案的,一些比较难的案子可能就不收了。工作人员可能会告诉你,过了今年再来立案。这样,实际上导致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因为这些规定受到限制。

北青报:你自己曾受到过这方面的困扰吗?

张伟:对我个人没太多影响。我挺要强的,本身就会希望结案率好看。结案率靠后,基本上跟评先进、优秀无缘。

到年底,儿子在家写作业,我在旁边写判决。为什么加班,就是希望在12月20日前把案子结出去。2013年我收了248个案子,最后只剩了3个没结。结案率达到98.8%,这个数据就是比较靠前的。如果没有结案率的要求,法官没有必要在年底加班加点。

我觉得指标考核是惰政

北青报:你觉得取消结案率考核有哪些积极的意义?

张伟:按照司法规律,审判活动是不应该被指标考核限制的,它更多体现的是智慧与实践。如果以工业化的量化生产指标来考核,真的就像用一个很死的框框去套一个智力活动,这种模式下,审判活动挺受束缚的。我一直觉得指标考核就是管理者的惰政,让他们方便管理。

北青报:取消结案率指标之后,如何设计考核才算合理?

张伟:我其实挺担心结案率被另外一种僵化的考评模式所取代。如果模式没有变、思维方式没有变,那只是一个考核指标或名称的变化。其实,早几年,在法院,均衡结案率已经基本取代结案率的单线考核指标,它更细化,把案件审理程序细化成几十个方面,涉及几十个统计指标。也有一个问题,这一项指标降低了,可能导致另一项上涨了。除非能拿出解决这个矛盾的制度和措施来,否则,很容易出现“替代方案”。

取消有罪判决率能减少冤案

北青报:你怎么看取消有罪判决率这一项指标?

张伟:很明显,有罪判决率是思维惯性产生的结果,认为判决有罪代表法院承担了社会职能。刑事审判有一定规律,比如某个法院有罪判决指标要达到40%,但本地区可能达到有罪判决的案件占到28%左右,如果要追求这个有罪判决率,那能怎么办?能够判无罪的就判个缓刑,也算有罪判决,又不采取实刑处罚。取消的好处是,把一些可罚可不罚的取消掉了,罪轻不足以处罚的当事人就直接释放了。从这个角度看,取消有罪判决率有积极影响,会减少冤案的发生。

本组文/本报记者 孙静 实习生 赵亚萍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