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10法官窝案内幕调查:疑因私分执行款案发
辽宁清原法院法官违法违纪案,目前共有10名法官被立案查处,其中包括3名副院长。 澎湃新闻 李坤 图
8月6日,邹林云(化名)急匆匆赶到抚顺市检察院举报中心,她想询问此前举报清原县法院法官谭希宏枉法裁判的材料是否被批转到查案部门。
“正在打仗呢,您这会送上子弹了能不收吗?”举报中心负责人这样答复。
同一天,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全省法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会议未如以往盘点成绩,而是详细通报了清原法院法官腐败窝案等数起案件。
谭希宏即该窝案的10名涉案法官之一。澎湃新闻从承办该案的抚顺市检察院获悉,该窝案由辽宁省检察院督办,正在抚顺市检察院反渎局查办,该院的举报中心近日还在不断接到有关该法院的举报线索。
来自抚顺中院和清原法院的多个信源向澎湃新闻证实,清原法院原院长受本案牵连,目前暂由副院长史汉营主持全面工作。
上述两级法院内部人士称,涉案法官或因私分执行款案发,但被查后所涉案件不止于此,包括涉嫌在一起行政诉讼案中收受当事人贿赂,据信受贿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自6月涉案10名法官相继被检方带走,辽宁省清原县法院审判人员系列渎职受贿窝案揭盖,引发当地法院系统强震之余,清原法院更多腐败秘辛浮出水面。
窝案10人组:严密的贪腐网格
辽宁省检察院7月29日披露清原法院窝案查办进展称,已立案查处涉案法官10人,其中副院长3人(1人在逃)、执行局长1人、庭长5人、副庭长1人;已决定逮捕5人、刑拘报捕1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人、取保候审2人。
辽宁省检察院披露,上述法官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徇私枉法、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犯罪及重大受贿犯罪等四宗罪,均已被采取强制措施。而他们被查系多名案件当事人实名举报。
澎湃新闻综合多个信源确认,在逃的系清原县法院副院长林克俊,另一名涉案的副院长王维先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他亦是10人中最早被检方调查的人之一。
澎湃新闻查证,10人分别是:副院长张永义、王维先、林克俊(在逃);执行局局长高嵬;审监庭长喻秀文(自首);执行庭庭长尤洪伟;城郊法庭庭长谭希宏;民事庭庭长刘相军;执行局法官赵居坤;另一人疑为某基层法庭庭长。
此10人横跨法院民事、执行、审监、基层法庭多个内设部门,纵贯副院长、庭长等法官上下各层级,交织结成一张严密的贪腐网。
清原司法系统的多位知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相比于两年前从抚顺中院调任而来的一把手院长,王、张两位清原本土成长的副院长是法院的实际掌权者,他们以分管部门“各立山头”编织权力网格,在上级法院、律师、诉讼当事人之间做权力运作和利益输送。
清原“潜规则”:“不送钱一定赢不了官司”
邹林云是外地人,她举报的这起案件需追溯到2002年,其时她所投资的房产公司通过土地招标取得某地块的开发权,县政府在其后发布拆迁公告并划定动迁范围内严禁办理新户口和房屋产权。未料,3年后的2005年,清原城建局却为在动迁范围内、没有产权证的14户租户进行房屋测量并确权登记。这使得邹林云所在公司对动迁户进行了二次补偿,并为此多支付800万元补偿款。
为此,邹林云将动迁户诉上法庭。在她的代理律师赵辽东看来,这本是一件“稳操胜券”的诉讼。对方的举证疑窦丛生,以租户之一原农机公司总经理李某为例,其出具了一份原单位奖励他一套四居室楼的证明材料,但却未能出具当时奖励的文件和会议纪要,包括产权证,此外他以该公司经理之名为自己出具奖励材料,实在不能避嫌。
但此案却以邹林云败诉告终,谭希宏正是案件的审判长。
邹林云曾在清原法院提起多起诉讼,其中一起延宕15年。她告诉澎湃新闻,多年打官司下来,她明白了一个道理,在清原法院打官司,“送了钱也不一定能赢,但不送钱指定是不能赢。法官如果收了双方的好处费,结果可能是判送钱多的赢,也可能是和稀泥,和解了事。”
律师和一些中间人是诉讼当事人向该院法官行贿的“掮客”,一位退休的清原法院法官告诉澎湃新闻,10位法官被检方调查后不久,清原县明鉴法律服务所的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也被带走。
澎湃新闻在清原法院暗访期间,曾眼见某基层法庭法官被当事人要求推荐律师,参与其审理的案件。
接受澎湃新闻采访的清原不同诉讼当事人称,相比于专业能力,律师的人脉、特别是与清原法院的主审法官的关系是他们更看重的,这也是他们宁愿聘用本地甚至没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而非专业能力更强的外地律师的原因。
“从主管院长、分管庭长到审判长、审判员甚至书记员,一个都不能少;如果案子判下来到执行了,还要挨个给主管院长、执行局长、庭长、执行法官送一遍。”上述受访诉讼当事人称。而诉讼双方都不得不默从这种潜规则,否则“对方给了,你不给就吃亏”。
谭还被指卷入另一起行政诉讼受贿案。来自清原县法院内部的信源透露,在一起种畜场老板徐某告清原县动物检险检疫局的诉讼中,徐某向从主管院长到法官在内的多人输送利益,其中王某被指获利十数万,而谭某亦获万元以上,至少有6位法官牵涉该起案件。
执行“黑幕”:截留、挪用、私分执行款
“他们真是胆大,有案子把钱执行回来了就给分了。”抚顺市中院一位高层透露,此事被人举报后,检察院介入查办,10人因“互相咬”相继被带走。
执行一度被认为是腐败相对严重的司法领域之一。观察此次清原窝案,主管执行副院长、执行局长、执行庭长更是“直通到底”涉案,澎湃新闻在清原调查发现,该法院执行腐败堪称多年积弊。
等了22年,法院跑了不下100次,补偿款本息计算翻了3倍,可53岁的吴云凤还是没有拿到被判给她家的22万元执行款。
清原县法院(1992年经字第39号)经济调解书显示,1986年吴海滨(吴云凤之父)等人承包清原县苍石金矿。1987年10月接上级规定,金矿不允许个人开采,由苍石乡政府接管。辽宁省黄金公司拨予补偿金22万元,但被苍石乡政府占用,吴海滨后起诉苍石乡政府至清原县法院,经调解,苍石乡应归还占用款给吴家。
然而这笔款在执行中遭遇龃龉不断。吴云凤告诉澎湃新闻,负责执行的法官给她的回复是“这案子老难办了”,“乡政府的钱不好要”。上述法官在办案期间多次以打车费、油钱、饭钱等名目向吴云凤索要好处费,在此之外,她给的“人情钱,提成费”也被悉数“笑纳”。
22年间,她接力父亲跑法院,此后这项工作交给了弟弟吴志强,现在退休后的她干脆将跑法院当成“专职工作”。
在过去一年,前述涉案的法官尤洪伟不下50次电话通知吴云凤从抚顺到清原“商量案子的事”,在多次无功而返后,她干脆承诺“钱要回来了,给你们提成”。但未等到执行到位,办理此案的3名法官张某、高某、尤某悉数被查。
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洪道德告诉澎湃新闻,法官办理执行案件是职务行为,“油钱、饭钱、打车费”都归财政支出,向当事人索要“油钱、饭钱、打车费”若总额超过千元以上即涉嫌“敲诈勒索罪”。
即便如此,若与执行中其他非法敛财之道相比,收受“车马费”显得近乎“不值一提”。
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计算标准,执行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每件交纳执行费50元;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0万到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清原法院退休工作人员于新洲(化名)告诉澎湃新闻,为将案件执行地锁定在基层法院,有的法官将标的较大的经济案件拆分为数件,在多收取执行费之外,不可言说的敛财秘诀在于“执行一件案子扒一层皮”。
清原某建筑公司经理程东(化名)与某民营企业工程款纠纷历时7年。期间,败诉,上诉,重审,胜诉,又历经数次仲裁,多番反复,尽管终获胜诉,执行却一拖再拖,“最后交了6万块钱(好处费)才办下来。”他对澎湃新闻称。
而在程东涉及的另两起个人债务纠纷中,有一起50万元标的的执行案由上述涉案法官尤某主办,在执行之前,“他开车拉着我去大理石板材市场转了一圈,说家里要装修,挑了几块板材也没付钱就回去了。”第二天,程东把“石板材送上尤的家门”,这起案件很快落地。
可资对比的是在另一起5万元的债务纠纷中,程东称,主管副院长王某通过中间人收取了两条“中华烟”和2000元钱,拖了3、4个月的案子很快结案。“不管有理没理,审判、执行都要花钱。”但5万元债款到程东手中已经缩水至3万。
来自清原法院内部的多个独立信源向澎湃新闻证实,因截留、挪用执行款,以及执行案件中受贿,法院内部近年来已有多人被举报并判刑。其中一名司法干警挪用执行款后无法补齐亏空,畏罪外逃。
“拆东墙补西墙,有时候截留也不定是为个人,有的是法院办公、活动经费缺了就暂时挪一下子。”于新洲说。
而另一位基层法庭法官因截留执行款、受贿被判缓刑,此后被双开,此案在清原曾轰动一时。清原县检察院反贪局相关人士向澎湃新闻证实了这一案件。
“不严肃”的审判:同案公诉人和审判员是夫妻
当了20年的警察,蹲了3年监狱,48岁的清原人蒋长海要把剩下的时间都交给“申诉”。
他在2010年陷入一场诈骗罪的指控,在一审、上诉发回重审、维持原判、二审法院改判后,蒋长海获刑3年。
去年出狱后,蒋长海向辽宁省高院递交了“申诉状”。他自陈,本案从程序到实体有诸多瑕疵。其中之一便是,该案一公诉人和法官居然是夫妻。
澎湃新闻在清原县检察院起诉书(清检刑诉【2010】109号)中看到,公诉人之一为方凌。而本案的一审判决书(2010)清刑初字第140号显示,本案的审判长为喻秀文(10位涉案法官之一),审判员为刘俊杰。
而刘俊杰是方凌的丈夫。如今已是清原县反贪局高层的方凌对澎湃新闻解释称,一般丈夫刘俊杰审理的案子她都会回避,但当时那次庭审是“审判长安排的”,“不知道他是怎么安排(考虑)的”。此后,该案在蒋长海上诉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抚顺中院撤销原判决并发回重审。
“闻所未闻。”听澎湃新闻说起上述情形,律师朱明勇感叹,同一案件中法官和检察官是夫妻的状况在他执业经验中从未有过。
“公诉人确定后,有利害关系的审判员应该主动申请回避。”朱明勇认为,这种回避基于两点原因:检察官有监督审判职责;法官应该在检察官和被告之前居中裁判。“而检察官与法官之间的夫妻关系难免让人怀疑审判的公正性”。
刑诉法学者洪道德认为,刑诉法对审判回避的规定中虽未涉及公诉人与审判员的关系,但实践中“回避的必要性充分”,“公诉人的职责是把被告送上审判席,与公诉人关系密切的法官在做裁判时多少会照顾公诉人的诉求,对判决产生影响。”
权力内斗:一到提拔,法院就有举报信往组织部门送
清原法院10位法官被查如静水投石,石头沉落而涟漪不止。
8月6日举行的辽宁省法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透露,辽宁省高院下一步将加大案件查办,主动拓宽发现违纪违法渠道,重点从来信、来电、来访、网络、媒体曝光等途径发现线索。
而来自抚顺市检察院的消息称,近期有更多的举报材料送达,牵涉法官或有扩大之可能。
“一下子走了那么多人,快瘫痪了。”一位执行庭法官告诉澎湃新闻,现在该法院基本不收新案件,从抚顺中院调来了一批人填补原来的空缺。
但清原县法院政治处主任张国庆向澎湃新闻否认了“法院瘫痪”的说法,他表示,“法院工作一切正常,案子该接的照常接,从中院调来的主要是领导,填补原来的空缺。”
清原法院一位退休的庭长担心,平静之下或许是暗流涌动:乘此时机,揭发举报的人可能更多。
“有的是自己不干净被举报,有的是被做了扣(清原方言,设局)”上述退休庭长告诉澎湃新闻,他在任时与几位相熟的朋友相约在饭店聚餐,还没开动就接到纪检部门的来电,询问他“是不是接受当事人吃请了?有人拍了录像反映到我们这里。”
“一到提拔,职位调整的关键时候,天天都有(法院来的)举报信往组织部门送。”于新洲在清原法院工作超过20年,他告诉澎湃新闻,和本次涉案的两位副院长资历,条件比肩的不乏其人。
来自清原法院和多位接近当地司法系统的消息人士称,早在几年前,此次涉案的王、张两位副院长即因举报曾被带走调查,其时,两人还只是法院中层。
关于那次调查之细节说法众多,无法确实。但众所周知的事实是,王、张二人全身而退,并在此后获得升迁。
此前有说法称,10法官被查与法院内部人士举报有关,不过此后辽宁省检察院披露,举报来自多名案件当事人。
回顾那些涉案的法官,于新洲跟他们中多数都熟稔,他会想起他们初时的模样和多年间“进退”的节奏:有的是能干的生产队长出身,从书记员干起,凭着能喝酒、巧言能辨,腿脚勤快,脑筋灵活,用胆识智慧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有的是转业军人一头扎进陌生领域,在宦海浮沉中深谙水性;还有的是凭借家庭背景上位。
“如果哪个法官中午没有被当事人吃请,都会被笑话没人气。”于新洲讲述了一件往事:清原法院某法官在饭局上酒后猝死,后以因公殉职盖棺定论。
商人程东打了7年官司,坦承请清原的法官吃过很多次。送到他手中的账单从饭店、KTV,到桑拿、洗浴,五花八门。
他认识的一个法官,为相好五六年的情妇购买了一套房,在退任后半年,对方离开了他,据说跟了另一个当权者。“人走茶凉。”该退任法官跟程东感概。
在程东看来,这是一种异化的风气,“别人有,你没有就显得你不行”,是攀比的心态,是权力观的扭曲,也是虚荣心的膨胀,而它们则像魔鬼一般推着这些腐败者用权力变现。
(应受访人要求,邹林云、程东、于新洲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