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法律要回应“郜艳敏们”的不幸

31.07.2015  11:09

  法律要回应“郜艳敏们”的不幸(人民时评)

  在舆论场中,对个体苦难秉持何种态度,决定了围观者的气质与格调。法律必须对源自人心的正义呼唤做出回应

  总有一些社会新闻,谈起时让人的心情变得复杂、道理显得苍白。引起热议的被拐女成“最美乡村教师”事件,正是这样一则案例。这桩多年前的旧事被重新翻出并迅速引爆舆论,正在于它戏剧般地将命运与不公、法律与伦理、苦难与拯救等诸多沉重的主题汇于一身,吸引人们从不同角度表达自己的情绪和立场。

  据报道,1994年,年仅18岁的河南姑娘郜艳敏在石家庄火车站被人贩子拐骗,转手以2700元的价格出卖到河北曲阳县下岸村。在饱经屈辱、暴力与绝望后,她选择了接受现实,并成为当地村里的代课老师。一个偶然的因素让郜艳敏成为媒体关注对象,引来不同声音。人们对这一事件表达的同情、愤怒与谴责,都可以理解,但更重要的是,这样一位命运多舛的女子,在历经劫波之后,该如何重建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