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步入快车道
09.09.2014 14:22
本文来源: 江西信息港 - 江西新闻网
《意见》要求,到2014年底,省、市、县(市、区)三级党政机关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5年底,所有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引导人民团体、村(居)委会逐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市、县(市、区)领导机关可参照省委、省政府的做法,组建法律顾问团,由法学专家、学者和优秀律师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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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4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