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之光照亮“一国两制”前进道路

10.04.2015  16:28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周 波
(2015年3月29日)

尊敬的陈佐洱会长、王振民会长,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感谢全国港澳研究会和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邀请参加今天的座谈会,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国务院港澳办对座谈会的召开表示祝贺。
      去年十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决定,明确指出要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依法行使中央权力,依法保障高度自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隆重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二十五周年之际,树立、增强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的观念更加具有积极意义。借此机会,我谈几点看法。
          一、宪法和基本法是“一国两制”的宪制基础
      “一国两制”开启了香港法治的全新时代,最大的特点是宪制基础的改变:由英国殖民时代的“英皇制诰”、“皇室训令”,转变为回归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确立了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在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全中国领土范围内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也为制定香港基本法、建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提供了依据,是“一国两制”的根本法律保障。香港基本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法律,是“一国两制”的具体化、法律化,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具有宪制性法律地位。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确立了香港的宪制秩序和制度框架:依据宪法,中央对特别行政区拥有全面管治权,通过基本法授权特别行政区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同时,中央保持行使必要的权力,包括国防、外交的权力,也包括任命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向行政长官发出指令、对基本法的修改和解释、对特别行政区立法的监督、决定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发展、宣布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以及向特别行政区作出新的授权等权力。因此,宪法和基本法是香港法治的基础,只有尊重和维护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才能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二、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是法治的最基本要求,也是“一国两制”赖以成功的基础
      基本法是我国立法史上最为民主化的范例,从起草到颁布,整个过程历时四年零八个月,港人有广泛、深度的参与,凝聚着港人的智慧,体现了全国人民,包括香港市民的共同意志。但是,基本法的规定只有得到全面的执行和遵守,立法的目的才能实现,“一国两制”才能从理论变为现实。古今中外,对法治的理解有一个共识:法治的最基本要求就是依法办事。在香港,依法办事的核心就是自觉维护、遵守宪制秩序,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
      “一国两制”的实践历程印证了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的重要性。早在香港回归前的过渡时期,中国政府就强调香港社会各项事务要与基本法做好衔接。中国政府的这一主张得到了香港社会的广泛认同,按基本法办事成为香港政权平稳过渡和顺利交接的重要保障。回归后,中央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依法行使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管治权力,支持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支持特区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巩固和提升竞争优势,推动特区与内地交流合作。17年来,“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有效落实,特区行使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保留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正因如此,回归后的香港虽然经历亚洲金融风暴、非典疫情、国际金融危机等重大挑战, 但“一国两制”仍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保障,民主政制依法稳步推进,经济保持平稳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迈上新台阶,对外交往和国际影响进一步扩大。这些成绩的取得,归根到底是靠宪法和基本法的指引、规范和保障。
        三、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理性务实解决“一国两制”实践过程中的困难
      “一国两制”是新生事物,没有先例可循,在实践中出现新的情况、新的问题,产生不同的意见都是正常的。近年来,香港在政制发展、政权机构运作、社会发展以及与内地交往等方面出现了一些争议和矛盾。在争议和矛盾面前,有些人囿于视野的局限或为了自己的利益,忘记了或背离了法治的价值观和轨道,以违法甚至暴力手段,冲击社会公共秩序,危害特区的繁荣稳定,破坏两地的和谐关系,挑战宪法和基本法。实践证明,任何偏离法治轨道,违反宪法和基本法的行为都不可能解决问题,都会激化矛盾,都会撕裂社会,也都不会得到广大香港市民和内地民众支持。只有在宪法和基本法的框架下,本着理性务实的态度和以法治的方式,才能找到解决之道。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就是要尊重国家基本制度,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就是要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必须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香港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目前,香港在落实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上存在分歧,社会各界都在寻求破解的方法。我注意到,几天前香港媒体报道了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先生2000年访问香港时的一段讲话,他说香港的民主发展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基本法推进,否则只会与中央产生摩擦。虽然是旁观者,但李先生是一位中西文化兼通、治国理政经验丰富的政治家,他的观点发人深思!我相信,以香港人的聪明智慧,只要在法治轨道上,坚持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求同存异,凝聚共识,行政长官普选一定能够顺利实现。
      朋友们,基本法颁布已经25年,回首来路,艰辛备尝,成就辉煌;展望未来,挑战巨大,前途光明。相信在宪法和基本法的引领下,香港社会一直引以为豪的法治价值观会得到进一步的弘扬,“一国两制”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预祝座谈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