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校长访谈》:专访江西师范大学副校长张艳国
03.06.2016 02:03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广播
(江西广播网6月2日)法治是治国的基本方略,大学章程是依法治校的基石,2014年12月,江西师范大学发布《大学章程》,标志着依法治校有法可依。当法治与教学相融合,会培育出怎样的学生?今天的《法治校长访谈》,请听江西台记者黄茹对江西师范大学副校长张艳国的专访。
记者:张校长,江西师范大学的《大学章程》可以说厘清了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形成了一个以章程为核心的科学完备的学校内部制度体系,被称为大学里的“宪法”,您是如何看待章程在高校治理中的作用?
张艳国:章程就是一种管灵魂、管基础、管思想的东西,所以我们提出了人人有章程,学生有学生手册,第二个领导班子谋事情、干事业都要有个章程,第三个要使章程所倡导的法治精神成为一种常态。
记者:大学最主要的目标仍旧是教书育人,您怎么看待依法治校与人才培养之间的关系?
张艳国:以往是自选动作可以很多,现在选项少了,规范了,规范了反而自由了,别的很多东西你可以不做了,现在就是做育人的活儿。我们有了法律的保障;另外还要承担社会的道德高地,文化风尚,我们给社会的承诺。
记者:我们了解到,江西师大还专门成立了法律顾问室,聘请了2名校内外法律专家担任学校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制度给学校带来了哪些变化?
张艳国: 法律顾问给我们起的作用非常大,比如说重大的纠纷,法律顾问是全程参与,重大的决策,我们预估可能会有法律的风险,我们也要听听法律顾问的意见,还有我们和国际上的学校合作办学,联合培养人才,重大合作事项,我们都把文本给法律顾问看看,法律顾问都火眼金睛,可能我们有些地方没有仔细推敲,法律顾问都会给我们及时提出来,避免了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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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2016 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