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江西建设办公室负责人:决不允许让群众打不起官司

27.05.2014  11:04

    《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年—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出台后,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近日,法治江西建设办公室负责人就《规划纲要》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背景】依法治省还需提升和发展

  记者:请谈谈出台《规划纲要》的现实背景?

  负责人:我省《规划纲要》的制定和出台有着深刻的现实社会背景,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党中央作出了新的部署。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既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也明确了任务。二是我省的法治建设面临新的形势。我省地方性法规已经涵盖了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当前,改革步入深水区、发展处于关键期,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比较突出;我省地方立法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立法机制、立法质量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这些都需要努力推进我省的法治建设。三是省委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党的十八大后,省委就一直思考着如何将依法治国战略付诸江西的具体实践,并提升和发展依法治省。

  【制定】结合省情突出江西特色

  记者:请回顾一下《规划纲要》的制定思路和制定过程,有什么江西特色?

  负责人:我省《规划纲要》的制定,突出了四个方面的考虑:第一,以“五位一体”建设为根本和抓手,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把法治江西建设纳入全省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努力做到向前展望、超前思维、提前谋局。第二,结合江西实际,坚持从大局出发,抓住重点。围绕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和期待,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第三,学习借鉴有关省(市、区)法治建设规划的经验做法,并发展创新。第四,时间设计到2020年,按这个时间段提出法治江西建设任务,并与全国同步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决定性成果。

  按照省委书记强卫同志的指示,省委有关部门组成了起草小组。在八个月的时间里,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专题论证,反复讨论修改。全省近千个部门单位、2万余人参与了《规划纲要》的讨论。

  我省《规划纲要》的特色是紧扣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站位高;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贯彻依法治理方略,结合江西省情,属全国首创,立意新;《规划纲要》结构严谨,主题突出,布局合理,表述准确简练,文风清新流畅,法治色彩较浓,具有较强的法治理论性、实践性、指导性,操作性。

  【影响】促进全社会信仰法律

  记者:《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有什么重要意义?对百姓生活有什么影响?

  负责人:《规划纲要》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主要有三点:一是法治中国建设在江西的具体实践。“法治中国”建设需要从“国家法治”与“地方法治”两个角度共同推进,“地方法治”也是“法治中国”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具体实践。二是依法治省的提升和发展。在全民普法教育基础上,我省提出了依法治省,法治江西建设有着更加全面具体的目标、任务、内容和措施。三是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实现江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治保障。

  《规划纲要》的内容,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将产生积极影响。比如,《规划纲要》规定: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促进全社会信仰法律;坚持民生导向,紧贴民意需求,把“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纳入法治惠民工程,依法维护群众就学、就业、就医、住房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权益;确保符合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导入司法程序处理,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机制,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解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任务】到2020年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记者:《规划纲要》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如何确定的?有哪些重点任务?

  负责人:《规划纲要》的总体目标主要是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法治中国建设总体目标及要求,结合江西省情社情做出的,其内容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全面加快,经济领域、民主政治、文化领域、社会领域、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落实,决策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全面形成,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到2020年,法治江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规划纲要》提出的重点任务是: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依法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完善,保障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紧紧围绕民主政治建设,依法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党委领导方式、执政方式改进和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和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紧紧围绕文化建设,依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形成和文化产业做大做强,保障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紧紧围绕社会建设,依法推动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形成,促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推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健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保障美丽江西永续发展。

  【举措】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

  记者:《规划纲要》在推进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负责人:一是各级党委严格遵守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始终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开展工作。二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三是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四是加大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的力度,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权威,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五是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促进政府转变职能,依法行使行政权。六是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七是推动政府机构改革。八是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实行综合执法。

  【行动】建立联动机制依法执法

  记者:围绕贯彻实施这个《规划纲要》,当前已启动哪些工作?

  负责人:当前已启动以下工作:一是依法治理涉医违法犯罪。《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5月1日起已经施行,这是全国首个地方性医疗纠纷处理法规。《条例》明确对威胁、侮辱、殴打、挟持医务人员,以及借机在医院内实施打砸抢烧等七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处理。省综治办牵头,协调公安、卫生、司法等部门,在全省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依法处理涉医违法犯罪,“逢死必闹”问题有所遏制。二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针对交通事故纠纷增多的情况,在县(市、区)设立速调速裁中心,综治、交警、法院、司法行政部门派员联动快速化解,防范了交通事故纠纷引发群体闹事等影响稳定的问题。对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纠纷,省综治办、公安厅、教育厅联合出台处置实施意见,建立校地联动机制,所发生的57件纠纷全部化解。对监所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建立了监(所)地联动处理机制,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纠纷都及时得到化解。今年以来,全省调处矛盾纠纷5.5万余件,调处成功率96.5%。三是源头治理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省综治办在此类问题突出的交通系统先行试点,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关于创新交通建设工程民工工资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操作规程,创建了民工工资预存、民工工资核算、民工工资支付等八项机制,对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实行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全省在建的交通重点工程项目的民工工资10.086亿元,实现了“零拖欠”,民工“零投诉”、“零上访”。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全省建设领域推开。四是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广奉新县经验,在县、乡政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省司法厅落实组建江西省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来源:江南都市报记者陈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