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江西访谈:省财政厅厅长胡强

04.09.2015  17:37

(江西广播网9月4日) 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是法治江西的核心要义,省财政厅厅长胡强表示,财政厅将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为引领,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江西台记者黄茹报道:
【录音】财政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实际上就是建立一个符合法制政府的现代财政管理制度。按照这个要求,我们整个财政工作,财政思维,都要适应法制江西法律的要求。
新《预算法》今年1月1号开始实施,大大提升了财政的法治管理水平。胡强认为,将法治要求贯穿财政运行的全过程,是财政工作走向法治的基础。
【录音】它主要是通过法律来约束政府和各级财政部门的行为,比原来条目增加了,第二个对法则提出了非常多的条款,所以新的预算法执行以后,一个是规范,一个是安全。第三个让资金、收入高效。
胡强提出,财政工作的法治建设,体现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要做到用财有方;统筹落实税制改革,要做到聚财有道;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要做到分财有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录音】要让我们的财政收入在法制的轨道下依法征收,按照预算法,将预算变成公开透明的预算,让它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在法制的框架下运行,能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能够达到资金使用的效率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