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加强意识形态”论坛在我校举行

28.07.2017  13:11
  

 

      本网讯(法学院)7月25日上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法学院结合学科特点,为实现法学教学科研与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我院与校党委宣传部联合举办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加强意识形态建设”论坛,江西省社科院、江西省委党校、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华东交通大学等在昌高校法学院及研究机构的领导和专家应邀参加论坛,学校纪委书记黄云、校领导黄细嘉出席了论坛,法学院师生近100人参加了论坛。

      论坛开始,黄细嘉首先致辞,他表达了对与会嘉宾衷心的感谢与欢迎,并对南昌大学近年来的发展建设情况做了简要介绍。之后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邓辉作为嘉宾代表,肯定了本次论坛的召开对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指出法律应该体现“人民的情怀”,法学研究应当讲求立场、蕴含价值。

      论坛的讨论阶段,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德敏教授强调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法治教育是实现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保障。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沈桥林教授则是结合自己学习哲学的经验,从什么是意识形态、法律有没有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工作是否受到法律规制,以及法律怎样规制意识形态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江西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梁成意教授则更加强调宪法的教育作用。省委党校元小勇教授则是以新颁布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一百八十五条为例,表明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意识形态关系密切、水乳交融,以及意识形态对法治理论有着巨大的影响和作用。此外,赖丽华、法学院教师宁立成、熊志刚也做了精彩的报告。最后我校法学院院长杨峰作总结陈词,再次表达了对与会嘉宾的感谢。 

      整场论坛,与会专家都表现出了高度的专业性与创新性,从不同角度理解论坛主题,大家畅所欲言,在各抒己见的同时,又聆听别人的意见,可谓是一次思想的碰撞。相信论坛的成功举办,对加强省内高校政法院系的思想教育工作,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 责任编辑:刘水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