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升级的法治路径——南昌市法治建设实践分析

08.09.2014  13:01

  近年来,南昌市加快推进法治建设,以法治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为发展升级营造和谐稳定的外部环境,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科学立法

  以制度规范推动重大工作

  抚河生活垃圾到处漂,象湖受到重度污染,艾溪湖日进污水30余万吨……曾几何时,南昌城区水质堪忧。

  为实现“鄱湖明珠·中国水都”城市发展战略,南昌市先后出台《南昌市青山湖保护条例》、《南昌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南昌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和《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今年又把《南昌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列入立法计划,使南昌市形成了较完整的江湖水系保护制度。

  在重点领域和重大工作中,南昌市优先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来予以规范和推动。立法时,南昌市注重法律的可行性和实效性,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为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环境,南昌市率先在全国以地方立法形式优化本地投资环境,于2003年出台《南昌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规定政府有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公正廉洁服务的义务,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统计,2005年至2013年,经南昌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的地方性法规18件、修改8件,出台政府规章38件、修改24件。

  严格执法

  将疑难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2009年,南昌地铁1号线规划正式出台,万寿宫商城许多商铺被纳入征收范围,群众反应不一,或反对,或质疑,或观望,甚至上访。

  面对被称为“天下第一难事”的征迁工作,在政策制定阶段,南昌市多方倾听诉求、多轮征求意见,法制机构严格规范程序,反复审核修改。补偿方案从草拟到出台,经市领导层面组织的讨论修改就达47次,相关方案还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修改了12处。

  房屋征收时,南昌市严格执行有关法律程序,向社会公开补偿标准和办事程序,按照“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评到底、一个算盘算到底、一个政策补到底”的原则进行房屋征收,并成立政策宣讲团入户宣讲征收政策,确保房屋征收工作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为保证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南昌市还建立了重大经济社会事务法律服务提前介入机制。2013年,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旧城改造运作模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等重大决策事项均由市法制办提前审核,万达文化旅游城项目用地、地铁拆迁等事项的协调、谈判工作都指定法制办提前进行合法性审查。据统计,南昌市法制办每年审查的政府协议、合同、文件等达100余件。

  全民守法

  从培育干群法治理念入手

  2014年2月7日,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南昌市就在红谷滩会展中心举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邀请法学专家就如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工作能力授课,全市副县级以上干部1000余人参加。

  据了解,每年一次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在南昌已连续举办了11年。近三年,南昌市还专门举办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并形成制度。近年来,南昌市先后出台《中共南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南昌建设的意见》、《法治南昌建设纲要》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对于一些涉及面广、问题复杂,群众一时不理解的问题,南昌市坚持开门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并将意见征求活动当作普法活动,以培育市民的法治思维和理念,推动全民守法。所有立法项目均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布,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

  2014年清明前夕,南昌市抓住雾霾威胁群众健康、人心思治的有利时机,及时拟定《关于清明、冬至期间在瀛上墓区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的通告》,并举行听证会,公布联系地址、电话和邮箱,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通告》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2013年底,在中国首份法治GDP评估报告中,南昌市的法治政府建设排名仅次于广州、上海、北京,位列全国53个较大城市第四位,中西部城市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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