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找"法" 解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南昌模式"

27.09.2014  10:27

    “感谢信访局的律师,帮我们及时拿到了血汗钱。”32名农民工感激地说。

    此次讨薪成功,得益于南昌市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引入律师参与信访接待。这是南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一个缩影。

    依法行政的“活字典

    这几年,一个身影经常在南昌市政府办公大楼出现,那就是豫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战赢律师。

    自从2006年被聘请为市政府法律顾问以来,每周三上午,战赢都会准时出现在这里,为市直各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就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也经常能见到他。八年间,他先后参与了《南昌市消防条例》、《南昌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地方立法、重大经济项目的审查工作。

    “成为政府的法律顾问,是一种责任。”每次审查,战赢都会提出不少意见,有的甚至很尖锐,“总的说来,我的立法意见基本都被采用了。

    南昌是全省较早聘请政府法律顾问的设区市之一。该市提出“到2015年底,南昌市、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政府和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全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司法局通过组织执业律师开展专题培训交流,加强业务指导,向各部门推荐合格的律师。如今,南昌市、县区政府都聘请了法律顾问。

    聘请法律顾问后,又该如何用好?南昌市建立了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核协调会制度和市政府重大经济事务法律服务提前介入工作机制,每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都要指定法律顾问。今年,该市还以文件形式,明确法律顾问“独立发表咨询意见和提出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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