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各级法院不断创新人民陪审工作方法取得良好效果

26.11.2013  19:01

  本报讯张慧斌首席记者程呈报道:“就因为门前通行问题,你们两家人像仇人似的,乡里乡亲的,差不多就算了……”11月19日,在万安县人民法院驻芙蓉镇龙溪村法务室,人民陪审员廖春平的一席话,让争得面红耳赤的村民肖某和刘某低下了头。经细细沟通,两家人握手言和。这是江西法院多措并举强化人民陪审工作的一个缩影。为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江西各级法院不断创新人民陪审工作方法取得了良好效果。

  推行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今年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法院通过分类选用、科学管理和有效激励等多措并举地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水平。万安法院设置50个法院驻村(居)法务室,作为人民陪审员调处纠纷的模拟法庭和开展调解工作的场所;鄱阳法院“四下功夫”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瑞金法院“五个强化”助力人民陪审员建设;永新法院通过“三结合”、“三突出”、“三并举”提升陪审员参审能力……

  近年来,随着基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的增长,为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全省法院也积极推行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同时,为不断优化人民陪审员队伍结构,既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社区工作者参加陪审工作,也注重提高工人、农民等普通群众在人民陪审员中所占的比例,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更具广泛性和代表性。

  “就像一个矛盾减压器

  “人民陪审制是连接司法与社会的桥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彭太洋认为人民陪审员就像一个矛盾减压器,即能缓解法官办案压力,也能缓解纠纷当事人激烈情绪,有利于案结事了。他以全国人大代表、吉州区法院人民陪审员杨慧芝为例,“杨慧芝担任人民陪审员8年来,共参与陪审案件430多件,成功调处大的矛盾纠纷近400起,辖区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彭太洋表示,在选任陪审员之时,法院也注重吸收具有专业领域知识的人为陪审员。大部分法院都能在安排陪审时,针对不同领域陪审员掌握的不同知识,分类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不同性质案件陪审。

  同时,扩大陪审员参审面,除了开庭陪审外,尝试在执行、信访接待、调解、巡回审判等邀请人民陪审员一同参与。强化人民陪审员管理,建立陪审员业绩档案,详细记录陪审案件数、参与调解数、调审情况等陪审信息,科学设置陪审工作绩效考评制度,细化考核标准。

  实现司法与社会良性互动

  “我们通过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地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有效实现了纠纷解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吉安中院院长吕清泉表示,法院通过评选表彰优秀人民陪审员等方式努力激发和调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并结合审判实务,通过庭审观摩和查阅学习案卷材料相结合、办案指导和学习指导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实务和职业道德的培训。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逐年增加,法院要善于分流案件,善于巧借力量化解矛盾,广泛适用人民陪审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面不失为一个好的方法。这可以让司法依法吸收社情民意,实现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吕清泉认为,广泛适用人民陪审制度让司法能更通民情、知民意,使司法更贴近社会生活、贴近人民群众,也更贴近时代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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