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反映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6.02.2014  18:02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人民的物质生活条件改善,传统观念受到极大的冲击,婚姻家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离婚案件高居不下,严重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1-2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52件104人,2014年1-2月,该院审理此类案件62件124人,同比增长19.2%。 

  该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主要发现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女方提出离婚多,主要反映男方在外不检点,整天忙于应酬,对家庭和小孩极不负责任,关心照顾少。有的经济上也不给予家庭开支,完全靠女方微薄收入支撑这个家庭。有的长期在外居住,家庭成了招待所,愿意回来就回来;不愿意回来,女方拿他没有办法。女方长期守着空房,成了孤家寡人,婚姻拉起了红色警报。二是男方提出离婚,随着年龄的增大,在外闯荡多年,眼界开阔了,事业有一定的成就,经济上也比较厚实。由于观念上的反差,使夫妻间感情疏远,男方总认为自己的妻子常年在家,跟自己的地位和经济状况有距离,过去那种无话不说的影子没了,缺乏感情交流,总认为自己的妻子成了黄脸婆,配不上,需要下岗换一个与自己地位和经济相协调,年轻漂亮的妻子为伴。三是离婚年龄低龄化,闪婚闪离现象突出。有的年轻人婚姻是通过网络、相亲、朋友介绍而成,双方认识时间较短,缺乏感情培养,未婚先孕,生米煮成熟饭,迫于来自社会和家庭压力,选择结婚。这部分人群中,绝大多数是“80后”“90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多,不善于操持家务,从小双方父母视为掌上明珠,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童年生活,当他们走进婚姻殿堂,面对柴米油盐等家庭琐事,而无法应对时,双方易发生争执。同时以自我为中心,不善于处理婆媳关系,而双方父母又对孩子婚姻过多的干预,更容易引发双方的矛盾。四是婚前“细账”引发婚后信任危机,有的夫妻婚前为了减少和避免财产纠纷,双方协商今后如有矛盾,各人财产及收益归各人所有,各人债务归各人承担。表面上,弄清了双方的财产归属,实际给双方心灵埋下了不信任的种子。同时,有的夫妻在家庭中实行“AA制”,互相不知道对方的收开支情况,为长期“同床异梦”设下鸿沟,久而久之,使婚姻状况稳固设立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五是不良嗜好引发感情破裂。有的经常出入酒吧、夜总会、网吧、茶座等娱乐场所,吸食毒品、赌博,因高消费而入不敷出,甚至外借高利贷,不仅加重家庭经济负担,而且对自己的身心健康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不听家庭的规劝,加深了夫妻之间的裂痕,最终成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导火索。六是传统观念受到冲击,婚姻家庭遭到破坏。过去的夫妻关系,提倡“一日夫妻百日恩”、“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尊重长辈、尊敬老人、照顾小孩的婚姻观念。随着时代的变迁,观念转变,一些不符合社会伦理道德现象有所抬头,“包二奶”、“养小三”、“换妻换夫”的现象出现,不但没有受到有效的打击和遏制,反而受到身边的朋友圈的默认和支持。为了追求所谓的婚姻自由,不受婚姻的约束,有的根本不考虑老人维护家庭完整的感受和子女需要一个完整家庭的愿望,一意孤行,凭着自己年轻,不计后果,坚持离婚,另找新人,寻求爱情,组建新的家庭。 

  为了使离婚案件的减少,让更多的婚姻家庭稳固,更多的夫妻恩爱,更多的孩子健康成长,为和谐社会稳定做出一份贡献,笔者对降低离婚率有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各级党委、政府等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法律咨询活动。二是公、检、法等职能部门,要加大对“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肃清社会不良风气,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三是适龄待婚男女应谨慎对待婚姻,加强责任意识。要正确看待婚姻,婚姻是爱情的延续,但更多的是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男女双方要培养感情基础,互相信任。不以婚姻为儿戏,谨慎对待婚姻。并且双方在婚姻中要提高自律意识,良好的婚姻关系需要男女双方的共同经营和维护。(吴云 赵珮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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