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法院多举措加强人民法庭安保工作

31.07.2014  13:46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江西省法院院长会议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相继召开后。新建县人民法院讯速部署,制定了加强人民法庭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

  一是明确人民法庭安全工作职责。分管人民法庭的院领导和人民法庭庭长同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坚持经常性督导检查,确保人民法庭安全防范工作不挂“空挡”,不走过场,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配齐安保人员和安全防范设施。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和装备配备标准》规定,已经为每个人民法庭配备了一名法警。并从今年起三年之内为每个人民法庭建立完备的安全保卫设施。

  三是加强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在没有配备X射线探测检查设备和安全检查门的情况下,充分发挥手持金属探测器的作用进行人工检测。

  四是积极妥善处理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加强与乡镇政府、村(社区)、村民小组的联系,坚持巡回办案,注意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掌握其思想动态,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减少风险。对婚姻家庭、相邻纠纷等矛盾易于激化的案件,要特别注意防范。

  五是建立安全防范联动机制。加强与辖区乡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的联系与沟通,制定相关规定,确保遇到突发事件时,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能快速反应,迅速出动、妥善处置,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六是加强技能训练和业务指导督查。把安保人员安检技能纳入司法警察培训体系,切实提升人民法庭安保人员安检技能和安保能力。司法警察大队对人民法庭安保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每月督查一次,及时发现漏洞,消除隐患。(新建县法院 黄建平 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