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张默因有自首情节被从轻处罚(图)

27.01.2015  13:50
原标题:法院:张默因有自首情节被从轻处罚(图)

  图片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图片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今天上午10点半,张国立之子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张默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法院认为,被告张默在其居住地容留3人吸食毒品大麻2次,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而被告人张默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之前在居住地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大麻的犯罪事实,系自首,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对于被指控罪名,张默当庭表示无异议,并自愿认罪。庭上,公诉机关出具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张默的供述和辩解、辨认笔录等证据,证明了2014年4月至6月张默在其住处两次容留三人吸毒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张默及其辩护人对上述证据均予以认可。

  之后,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认为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同样认为被告人有自首行为,认罪态度良好,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也小,故作罪轻辩护。

  在最后陈述阶段,张默表示认罪,希望从轻处罚。据“京法网事”消息,张默坦言,自己每一天都在反省错误,以后再不会犯了,将尽力弥补对家人和关心他的人的伤害,他错了。

  2014年7月29日,张默和另外两名友人因吸毒被警方查获。经初步审查,三人尿检均呈大麻类阳性,张默等对吸食大麻的违法事实予以承认。

  据张默交代,三人曾十余次在自己或友人吴某某的居住地吸食大麻。

  8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9月4日,经依法审查,海淀检察院通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张默正式批准逮捕。从被查获到起诉,张默一案耗时182天。

  据悉,张默已不是第一次涉毒被捕。2012年,他就因吸毒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